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极易发生碰撞、倾翻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
(1)高速行驶时注视点前移,视野变窄,清晰度不良,对道路交通情况辨认不准确。
(2)在复杂路段、匝道、岔口超速行驶时,驾驶人无法及时观察各种动态,不能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难以对路面情况做出准确判断。
(3)高速行驶时,不能正确判断所驾机动车和其他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速度。
(4)高速超车、会车,驾驶人不能正确把握距离和相对运动关系,易发生追尾或刮碰事故。
(5)超速行驶造成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路面情况变化频繁,行驶间距缩短,驾驶人心理和体力消耗增加,易于产生疲劳。
(6)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情况的处理时间缩短,接近或者超过生理反应时间极限,容易造成事故。
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保持安全车速、避免超速行驶;行车中注意观察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尽量降低车速,减少超车,保持平和心态,礼让行车,是确保行车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超速的处罚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