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二次上天做了齐天大圣。玉帝怕他整日闲逛、暗结朋党,就给他找个差事去看管蟠桃园。
不想,他还是惹出祸来——
监守自盗,偷吃蟠桃,此为一罪;
七仙女前来摘桃,猴子不但不给还限制了她们的人身自由,此为二罪;
路遇赴宴的赤脚大仙,就编个瞎话哄骗他去了通明殿,此为三罪;
来到瑶池,见宾主未至,便偷吃仙酒仙肴,此为四罪;
醉酒之后误闯兜率宫,又因无人看管就偷吃老君金丹,此为五罪;
酒醒之后害怕追责,便再次不告而别(这回不是出走,而是逃走),此为六罪;
回到花果山后嫌弃果酒不佳,就又上天偷来仙酒办了个“仙酒会”,令众猴“一个个也长生不老”,此为七罪。
以上罪行,任选一个都是杀身之祸。
但“七宗罪”也有主次之别,轻重之分。细细读来,堪称重中之重、罪中之最的,并非偷吃蟠桃、金丹,而是哄骗了赤脚大仙。
孙悟空犯罪,受害人必要报案。但在书中,报案的次序与案发的顺序并不相同,而玉皇大帝对各案件的态度更耐人寻味。
王母娘娘第一个来报案,紧随其后的是天宫的造酒仙官。这二位所报案情均与蟠桃大会有关,但那玉帝听了却无动于衷
“老东西,你到底听见没?!”
第三个来告状的是太上老君。金丹显然要比蟠桃重要,玉帝虽是仍未讲话,但书中写他已然“惊惧”。
“666,金丹全没啦!”
第四个报案的是齐天大圣府的小官,说那猴子已不知去向。玉帝听了“又添疑思”,但还是金口未开。
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来禀报的就是赤脚大仙了。他道:“臣蒙王母诏昨日赴会,偶遇齐天大圣,对臣言万岁有旨,着他邀臣等先赴通明殿演礼,方才去会。臣依他言语,即返至通明殿外,不见万岁龙车凤辇,又急来此俟候。”听了此话,玉帝终于怒了,不仅“越发大惊”,而且叫道:“这厮假传旨意,赚哄贤卿,快着纠察灵官缉访这厮踪迹!
“这是要反天呀!”
吴承恩在写上述报案情节时是动了心思的,对玉帝的反应作了细致传神的刻画。
偷盗的危害最小,所以排在前头写,玉帝也是反应平平,最多就是想不到、吓一跳。当听说猴子不知所踪时,玉帝虽在吃惊之余添了几分忧虑,但也没有立即查办。
只有到了最后,赤脚大仙所告一状才真正触到了他的痛点。说实话,玉帝对猴子相当宽容,可以容你千般万般,但只有“假传圣旨”一事万万不能容得,这是底线、红线、高压线。这也就是为什么玉帝会一反常态,坚决果断出兵,要彻底剿灭猴子的根本原因了。
“猴子!这回是来真的啦!”
我们再来对比两次派兵,就会看得更真透一些。
初次派兵,是托塔李天王主动请缨,带的也只是本部兵马,有名有姓的天将的不过李靖、哪吒、巨灵神而已。
二次派兵,是玉帝亲自调遣,神将众多、规格极高、规模庞大,足有十万之巨。这样的规模已远远超出了捕盗抓贼的需要,而实在是一支出师征战的军队。
玉帝杀鸡用上了牛刀,他要干什么?武力炫耀是为了政治需要。这不是杀鸡儆猴,而是要杀猴专给那些怀有不臣之心的人看!
“这事儿弄得,俺想静静。。。[ 此帖被zhdf在2022-03-14 10:0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