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53阅读
  • 0回复

[法律解释]未成年工的“禁”与“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假正经也

UID: 1801544

精华: 136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7610
金币
88186
道行
18910
原创
538
奖券
560
斑龄
0
道券
29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2605(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5-07
最后登录: 2023-06-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2-04
— 本帖被 gtx480 执行加亮操作(2018-12-24) —

     [案情介绍]2018年9月,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辖区内的某烤肉音乐吧作为营业性娱乐场所,涉嫌存在违规招用未成年人的情况。接到该举报线索后,考虑到该烤肉音乐吧是否属于娱乐场所,对此案的定性至关重要,因此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程前往金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其对娱乐场所的界定、《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及执法情况,并着重商讨了双方联合执法的事宜。


    2018年9月17日晚21时,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指派骨干监察员暗访该烤肉音乐吧,查看门口有无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发现该标志)和吧台消费记录,并向吧台工作人员了解其平时的工作情况。9月20日下午14时30分,由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金山区文化执法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该烤肉音乐吧进行现场检查。经联合执法小组现场查验点唱系统,认为该点唱系统为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简易唱歌系统,仅通过电脑联网生成曲库,使用自配音箱,通过播放乐曲达到增加人气的目的,认为该烤肉音乐吧是一家主营烧烤、售卖饮料饮品的餐饮公司,不归属于娱乐场所,无需《娱乐经营许可证》。据此,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对该烤肉音乐吧开出调查询问书,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


    2018年9月21日,该烤肉音乐吧负责人按时前往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了2018年1月至9月期间每月从业人员名单、每月工资支付情况。经核实,该烤肉音乐吧于2017年12月15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餐饮企业管理等,其劳动用工形式比较随意,多为股东、投资人和朋友之间互相帮忙、分摊盈利。而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所述的涉案人陈某某(未成年)为其母介绍来店里的暑期临时工,按日结算报酬,当时年龄为17岁,工作时间灵活,主要负责迎宾、待客、收拾台面的工作。经检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综上,由于该烤肉音乐吧不属于娱乐场所,现有法律法规未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其招用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暑期工在店里工作的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案件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本案的焦点在于该烤肉音乐吧是否属于娱乐场所。如果属于娱乐场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一般是禁止入内的,更不用说在娱乐场所内工作;如果不属于娱乐场所,作为一般的餐饮企业,只要符合未成年用工的规范,该单位的用工行为并未违法。而对于是否属于娱乐场所的界定,则需要文化市场执法部门的最终确认。换言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烤肉音乐吧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认定,建立在其他执法部门对其行业性质的判定之上,这就对该案的调查提出了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必要性要求。随着服务行业的高速发展,服务行业用工的交叉性、多样性和特殊性都在日常监察执法工作中逐一显现,可以预见,跨部门联合执法将是一种趋势。


    在此也提醒经营场所负责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否则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条评分金币+20
gtx480 金币 +20 - 2018-12-24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