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的车辆来说,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是造成夜间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驾驶人如何正确使用车灯?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以下六种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道路不宜使用远光灯。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情况才可以使用远光灯:远光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他车辆时的行驶照明,或是在乡镇间比较偏僻又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时。但遇到对方有来车时,都需要在150米以内,将远光灯调整成近光灯。
“在城区灯火通明的路段本不应该开远光灯,可部分车主却滥用远光灯,对驾驶员的视线、距离感和判断影响较大,极易引发事故。”交巡警提示:滥用远光灯会增大驾驶盲区,尤其是在会车时,因为误判造成刮擦甚至更大的事故,同时也妨碍其他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非机动车对交通情况的判断;滥用远光灯是夜间行车的隐形杀手,在市区内滥用远光灯,容易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使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驾驶人观察能力大大下降,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正确的使用灯光有助于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