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55阅读
  • 0回复

[疾病预防]每5天就有3致人因家暴死:方洋洋、拉姆的悲剧,何时才能到头[9P]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线厨爹

UID: 546371

精华: 76
职务: 山庄英杰
级别: 化外仙道
 

发帖
69849
金币
259
道行
5638
原创
799
奖券
5791
斑龄
3
道券
183
获奖
0
座驾
设备
SONY数码HD一体机 HDR--CX210E
摄影级
在线时间: 25627(小时)
注册时间: 2008-09-23
最后登录: 2024-11-2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7
— 本帖被 砂锅吊子 执行加亮操作(2020-11-30) —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一直以来,家暴都是整个社会挥之不去的话题,我们总是在谴责家暴行为,同时也在呼吁广大受害者需要及时救助。
但因家暴致死、致残的事件从未在我们视觉中消失不见。
山东22岁女子方洋洋不孕被夫家虐待致死、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大面积烧伤、朔州男子撞人后砸死妻子、张培萌妻子称被家暴、杭州杀妻男子曾对前妻家暴……
性别暴力、家暴已经成为了2020年舆论场上的高频词。
家暴不再是“家事”,但为何《反家暴法》却未能阻止悲剧再次发生
根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权益机构显示,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暴法》,直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仅公开报道的涉家暴命案就达到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女性占到76%,致死人数为920人。
这也意味着:平均每5天就至少有3名妇女因家暴而失去性命。
但与之相反,面对家暴,有9成以上的人不会选择报警,鉴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很多受害者害怕自家丑事被曝光,从而导致家暴行为愈演愈烈,最终引发悲剧才得以曝光。
原本针对家暴的专门立法,同时也推出了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为何还是无法阻止方洋洋、拉姆悲剧的发生呢?
家暴,真的因为爱得太深?
不少人总认为,之所以对你家暴,主要是对方太的太深,害怕你消失,从而不得不采取暴力措施让你震慑。
就正如给不少人留下童年阴影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安嘉口口声声说自己太爱妻子,所以不得不进行家暴,目的是不想让梅湘南离开。
但这种真的是爱的表现吗?
事实上,在心理学领域内,这些施暴者之所以采取暴力行为,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这段关系中拥有绝对的操纵权利和完全控制感。
为了能够让受害者在这段关系中得到爱与安全感,施暴者就会选择隐形操纵,打着吸引力行为和语言幌子,让受害者没有意识到这段奇怪的关系。
因此,在心理学上,施暴者通常都会采取这样手段:
而时间一长,受害者就会逐渐进入到自己是“罪魁祸首”,要么选择言听计从,要么将问题归咎于自己,认为对方之所以这样做,无意中爱自己太深。
而这样的情感误区,就会让受害者进入到这段虐待关系,“洗脑”时间越长,就会逐渐难以逃离。
在这样关系下,孩子会容易形成受虐者
有些家暴的受害者,往往因为孩子而默默忍受对方的无尽大骂,但这样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孩子的心理或生理难免可能会出现扭曲。
在孩子意识中,家暴所产生的关系行为模式,就会逐渐遭受环境影响。
孩子逐渐就会对这种不正常的行为产生较高的容忍度,会对施暴者“越界”行为更加不敏感,导致受害者难以从这段“虐恋”抽身。
无论什么样的感情,真正的爱是彼此互相尊重
若一旦出现情感虐待,请各位受害者一定要坚信自己的原则,在事态不可挽回之前,及时说出心声,远离阴霾,及时报警同时前往医院验伤保存就医记录。
若当对方试图阻碍你的正常社交,务必需要保持警惕,及时做出措施来为自己赢得自由。
家暴不是两口子的家里是,既然家暴是暴力,可能构成犯罪。
犯罪的人有家庭,犯罪地点在家里,这就是犯罪,而不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
所以各位朋友们,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施暴的人都会“主动选择”伤害别人,对一个弱势群体挥拳相向,这就是恃强凌弱,这就是潜在犯罪,并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1条评分金币+20
砂锅吊子 金币 +20 - 2020-11-30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