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宣判:45人被判刑
案件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以来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然而,在2020年的立法会选举中,一些激进势力试图挑战这一原则,他们的行为最终导致了香港历史上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的诞生。
被捕及起诉情况
2021年1月,香港警方采取行动拘捕了50余名人士,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了2020年的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同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
审判过程
首次开庭审理
被控的47人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案件因复杂性而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
认罪与裁决
审讯过程中,有31人陆续认罪,另外16人拒不认罪。经过继续审讯,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人进行裁决,结果显示14人罪成,2人脱罪。
宣判结果
刑期公布
19日上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宣判。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部分人员的刑期如下:戴耀廷判囚10年,黄之锋判囚56个月。
社会影响
此案件的宣判不仅彰显了香港法律的公正严明,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我们相信,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的法治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任何企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以上就是关于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的详细报道,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香港的法治建设,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