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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足协裁判评议:参考FIFA专家意见 支持不认定申花球员球犯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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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25日消息,昨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本期裁判评议。本期主要评议2个判例,来自近期的中乙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认定其中无错漏判。另有2个判例,评议组在第二十六期(20250916期)评议后征求了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认定其中1个判例存在漏判。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和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乙联赛第26轮,广东铭途VS湖北青年星,比赛第89分钟,湖北青年星10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附近防守带球进攻的广东铭途46号队员,后者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查看后未介入。
广东铭途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0号对本方46号犯规,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视频显示,双方队员接触点处于罚球区外,不存在判罚球点球的可能。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从现有视频看,湖北青年星10号对广东铭途46号的防守动作,接触程度较轻微,可视为比赛中的正常接触,不构成犯规。支持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二:中乙联赛第26轮,无锡吴钩VS广西恒宸,比赛进行至第18分钟,无锡吴钩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
广西恒宸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进攻中最后一传时,传给了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后续该队员射门进球,应判为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视频回放角度看,无锡吴钩队最后一传的触球点存在被遮挡的情况,从现有角度无法证实其同队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遂尊重和支持助理裁判员的判断,以及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

判例三(第二十六期判例二):中超联赛第24轮,上海申花VS山东泰山,比赛第7分钟,山东泰山11号队员进攻中传中,球疑似接触处在罚球区内的上海申花13号队员手臂。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VAR未介入。
山东泰山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3号手球犯规,并阻止了本方有希望的进攻,应判罚球点球并向对方13号出示黄牌。
对于此判例,在参考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评议组认定:上海申花13号队员清晰地跳向球的运行路线,并且张开手臂,使身体不自然扩大。但视频无法证实球与队员身体的接触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手臂范围(腋窝以下)。综上,评议组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规的决定,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另外,评议组作出说明:现场转播画面中显示,裁判员做出了手指指向耳机的动作,表示裁判员正在与VAR进行沟通,该沟通属于查看潜在的介入事件时的正常操作程序,并不代表VAR对裁判员初始决定进行了介入。只有当VAR找到清晰证据证明裁判员的初始决定存在错误时,VAR将建议裁判员对该事件进行回看分析,此时,才意味着VAR进行了介入,而介入的标志就是裁判员比划“电视”手势。
判例四(第二十六期判例七):中甲联赛第22轮,广东广州豹VS石家庄功夫,比赛第69分钟,石家庄功夫队踢角球,在比赛恢复前,广东广州豹7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石家庄功夫14号头部疑似有接触,后者倒地,裁判员未出示红黄牌。
石家庄功夫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7号使用头部恶意撞击本方14号,属于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在参考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评议组认定:在比赛停止时,广东广州豹7号队员使用头部撞击对方队员,应以暴力行为被红牌罚令出场。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红牌。另外,石家庄功夫14号队员疑似有挑衅或还击行为,在此角度视频下无法清晰证实是否构成暴力行为,但至少应以非体育行为出示黄牌警告。(视频:判例4)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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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结果分析

北京时间9月2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近期中乙联赛和中超联赛中的几个争议判例的评议结果。以下是针对这些判例的详细分析:

判例一:广东铭途VS湖北青年星

背景:
- 比赛第89分钟,湖北青年星10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附近防守带球进攻的广东铭途46号队员,后者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查看后未介入。
- 广东铭途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10号对本方46号犯规,应判罚点球。

评议结果:
- 评议组一致认为视频显示双方队员接触点处于罚球区外,不存在判罚点球的可能。
- 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湖北青年星10号对广东铭途46号的防守动作接触程度较轻微,可视为比赛中的正常接触,不构成犯规。
- 支持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VAR未介入正确。

分析:
- 从视频回放来看,接触点确实位于罚球区外,因此不存在判罚点球的可能性。
- 防守动作的轻微程度和比赛中的正常接触判断是合理的,符合足球比赛规则。

判例二:无锡吴钩VS广西恒宸

背景:
- 比赛第18分钟,无锡吴钩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
- 广西恒宸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进攻中最后一传时,传给了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后续该队员射门进球,应判为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评议结果:
- 评议组一致认为从视频回放角度看,无锡吴钩队最后一传的触球点存在被遮挡的情况,从现有角度无法证实其同队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
- 尊重和支持助理裁判员的判断,以及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

分析:
- 视频回放中触球点被遮挡,导致无法明确判断是否越位。
- 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助理裁判员的现场判断是合理的。

判例三:上海申花VS山东泰山

背景:
- 比赛第7分钟,山东泰山11号队员进攻中传中,球疑似接触处在罚球区内的上海申花13号队员手臂。
- 山东泰山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13号手球犯规,并阻止了本方有希望的进攻,应判罚点球并向对方13号出示黄牌。

评议结果:
- 在参考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评议组认定上海申花13号队员清晰地跳向球的运行路线,并且张开手臂,使身体不自然扩大。
- 但视频无法证实球与队员身体的接触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手臂范围(腋窝以下)。
- 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规的决定,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

分析:
- 虽然上海申花13号队员的动作使身体不自然扩大,但视频无法证实接触点是否在手臂范围内。
- 因此,支持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和VAR未介入的决定是合理的。

判例四:广东广州豹VS石家庄功夫

背景:
- 比赛第69分钟,石家庄功夫队踢角球,在比赛恢复前,广东广州豹7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石家庄功夫14号头部疑似有接触,后者倒地,裁判员未出示红黄牌。
- 石家庄功夫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7号使用头部恶意撞击本方14号,属于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令出场。

评议结果:
- 在参考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评议组认定在比赛停止时,广东广州豹7号队员使用头部撞击对方队员,应以暴力行为被红牌罚令出场。
- 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红牌。
- 石家庄功夫14号队员疑似有挑衅或还击行为,在此角度视频下无法清晰证实是否构成暴力行为,但至少应以非体育行为出示黄牌警告。

分析:
- 广东广州豹7号队员的行为确实属于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令出场。
- 石家庄功夫14号队员的行为虽然无法明确判断是否构成暴力行为,但至少应以非体育行为出示黄牌警告。

总结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通过详细的视频回放和专家意见,对这些争议判例进行了公正、公开的评议。这些评议结果不仅有助于统一判罚尺度,也有助于提高裁判员的判罚水平。未来,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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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裁判评议申花球员手球争议事件概述
2025年9月24日,中国足协裁判评议组公布了针对中超第24轮上海申花与山东泰山比赛中争议手球事件的评议结果。经过12天研究并参考国际足联(FIFA)裁判专家意见后,评议组最终支持当值主裁判麦麦提江的判罚,认定申花外援马纳法(13号队员)的行为不构成手球犯规,VAR不介入决定正确25。

争议事件核心细节与评议依据
事件发生过程
比赛背景:中超第24轮申花主场3-3战平泰山的比赛第7分钟,泰山队员刘洋传中,球疑似接触禁区内申花队员马纳法的手臂,主裁判未判罚手球,VAR未介入24。
泰山申诉主张:俱乐部认为马纳法手球犯规阻止了有效进攻,应判罚点球并出示黄牌25。
评议组关键认定
队员行为特征:马纳法“清晰地跳向球的运行路线,并且张开手臂,使身体不自然扩大”,存在扩大防守面积的动作137。
核心争议点:视频无法证实球与手臂的接触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腋窝以下”范围,即无法明确接触位置是否属于犯规判定区域125。
结论依据:因接触点证据不足,评议组支持原始判罚,认为VAR无需介入24。
裁判程序与规则说明
VAR介入标准澄清
沟通动作解释:主裁判手指耳机的动作仅为“查看潜在介入事件的正常操作程序”,不代表VAR已确认犯规;VAR介入需满足“清晰证据证明初始决定错误”,并以裁判员比划电视手势为标志35。
国际足联规则参考要点
手球犯规判定条件:需同时满足“手臂不自然扩大”和“接触点在腋窝以下”,缺一不可。本次事件因接触点无法证实,故不构成犯规127。
同类判例与足协评议机制
近期其他评议结果
中乙联赛判例:同期评议的2个中乙申诉案例均被认定无错漏判,涉及越位和禁区犯规争议,评议组强调“视频证据充分性”和“尊重现场裁判判断”原则5。
国际专家咨询流程:对于复杂判例,足协可启动国际足联专家意见征询程序,本次申花手球事件是近期第二例经FIFA专家介入的评议案例45。
争议处理启示
技术局限性:视频角度、画面清晰度等客观因素可能影响判罚准确性,成为争议判罚的主要诱因57。
规则执行一致性:足协强调“以证据为核心”的判罚逻辑,即使队员存在扩大身体范围的行为,若无明确接触点证据,仍倾向于维持原始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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