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123 |
2014-09-12 15:19 |
元末明初人施耐庵的《水浒传》,讲述的是北宋末年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将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故事。作为后代人讲述前朝故事,他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在南宋末年人周密的《癸辛杂识》里,有一篇龚圣与所作《宋江三十六赞》,龚圣与读史书,见《东都事略·侯蒙传》中载:“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材必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或足以平东南之乱。”因而对宋江等36条好汉产生了佩服之情,于是作《宋江三十六赞》。《宋江三十六赞》中所列,有:呼保义宋江、智多星吴学究、玉麒麟卢俊义、大刀关胜、活阎罗阮小七、尺八腿刘唐、没羽箭张清、浪子燕青、病尉迟孙立、浪里白跳张顺、船火儿张横、短命二郎阮小二、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铁鞭呼延绰、混江龙李俊、九文龙史进、小李广花荣、霹雳火秦明、黑旋风李逵、小旋风柴进、插翅虎雷横、神行太保戴宗、先锋索超、立地太岁阮小五、青面兽杨志、赛关索杨雄、一直撞董平、两头蛇解珍、美髯公朱仝、没遮拦穆横、拼命三郎石秀、双尾蝎解宝、铁天王晁盖、金枪班徐宁、扑天雕李应36人。 非常清楚,《宋江三十六赞》中36人的绰号多被施耐庵《水浒传》延用。施耐庵在此及话本《大宋宣和遗事》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基础上,创作了《水浒传》。因此,其中的记述在相当程度上是符合宋代社会生活原貌的。书中说到宋江受招安,招安就是宋朝平定农民起义的一项重要的、常用的政策。当时流行的谚语说:“仕途捷径无过贼,上将奇谋只是招”,又说:“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当然,相隔数百年之久,书中也有不少人、地、时的错误,甚至误将后代之事写进书中的。如第1页说,嘉祐三年(1058年),参知政事范仲淹启奏,请江西信州龙虎山张天师来朝,祈禳瘟疫,由此发生洪太尉放出妖魔之事,时间就发生了错误。范仲淹皇祐四年(1052年)已去世,他任副相参知政事是庆历三年(1043年)左右的事。再如六十一回中出现了泰安州,泰安,宋代是兖州的奉符县,金代才升为泰安州,元、明延用。 蹴鞠、气毬 ——当时流行的体育运动 打击、陷害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林冲的高俅是《水浒传》的一个反面人物,在第二回就出现,又称高太尉,在宋代确有其人。高俅于政和七年(1117年)由殿前都指挥使获得武官最高行政级别的太尉,宣和四年(1122年)又被授予开府仪同三司这个级别更高一些的待遇。这个官职有宰相之名,但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唐、宋时称之为“使相”,可谓位极人臣。蔡京等6人与高俅把持当时朝政,北宋王朝的腐败此时达到了顶峰。大约在宋江起事的前夜,东京城里传唱开了这样的童谣:“杀了穜蒿割了菜,吃了羔儿荷叶在。”“打破筒,泼了菜,便是人间好世界。”“穜蒿”“筒”指掌握最高军政大权的大宦官童贯,“菜”指宰相蔡京,“羔儿”指高俅(高二,俅排行老二),“荷叶”指何执中,他因趋附蔡京,当时正与蔡京并居相位。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下,兵临开封,徽宗让位,高俅与童贯等随徽宗南逃。当时大臣与太学生陈东提出要逮捕蔡京等六贼与高俅,明正典刑。李纲认为欠稳妥,为防蔡京等挟持徽宗政变,于是他代表钦宗劝徽宗等人返京,高俅由此逃脱一死。但罢免官职后不久,高俅就病死。死后,当时清议认为高俅“以幸臣躐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示与众弃”,遂剥夺其开府仪同三司之职。 这里的“幸臣”,指的是高俅以踢得一脚好毬,获得徽宗的赏识,平步青云,由一个市井小民跻身于权力的最高层。《水浒传》中说:且说东京开封府汴梁宣武军,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姓高,排行第二,自小不成家业,只好刺枪使棒,最是踢得好脚气毬,京师人口顺,不叫高二,却都叫他做高毬。后来发迹,便将气毬那字去了毛傍,添作立人,便改作姓高名俅。这人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朴顽耍,亦胡乱学诗书词赋。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只在城里城外帮闲。 应当说高俅的球技在东京城里还是很高的,他能将“气毬一似鳔胶粘在身上”,不落地。在《水浒传》第二回中,王进说高俅“原来正是东京帮闲的圆社高二”,这里的圆社,又称齐云社,是东京城有名的气毬俱乐部。东京开封府是当时最大的城市,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两宋之际人庄季裕说:“昔汴都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他说北宋时开封有“数百万家”,可能有些夸张,但当时的人口如加上驻军、流动人口,应有100多万。气毬是当时流行的体育活动,吸引了许多年轻人参加,众所周知,宋徽宗就是一个爱好者。高俅凭着一脚“鸳鸯拐”,赢得徽宗的欢心,由此青云直上。 徽宗的一位宰相李邦彦,平时承顺风旨,无所作为。在金兵围城之际,他力主割地求和,遭到太学生陈东抨击,斥之为社稷之贼,在他退朝之际,被东京市民围攻,“群指而大诟,且欲殴之,邦彦疾驰得免”。李邦彦人称“浪子宰相”,史称“邦彦俊爽,美风姿,为文敏而工。然生长闾阎,习猥鄙事,应对便捷,善讴谑,能蹴鞠,毎缀街市俚语为辞曲,人争传之,自号李浪子”。他也是一位气毬能手。 宋代是蹴鞠、气毬普及的时代,这项运动已由上层社会、军中普及到民间。皇家园林的琼林苑宴殿之南,就是市民击球的场所。当时组成了许多击球俱乐部,齐云社又称圆社,最为著名,有“若论风流,无过圆社”之说,这里的“风流”应作“影响”“名声”解释。一时也涌现了不少球星,如王齐叟“以蹴鞠驰天下名”。 当时的球类运动按接触球体的方式划分,主要有以足踢球和以杖击球两大类。 以足踢球,又有无球门与有球门之分。有球门者称“筑球”,球门架高三丈有余,用杂彩结网,网中留一洞,俗称“风流眼”,直径约一尺。球用皮革缝制,或实以毛,或充以气,重量轻,有弹性。参赛人数14、24、32人均可,分为两队。北宋时,每队各有球头一名,次球头两名。南宋时,分工更明确,有球头、跷球、正挟、副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球头负责进攻,由他用力一脚高射,使球穿过“风流眼” 。无球门者称“蹴鞠”,踢球者双手下垂,可用足、腿、膝、肩接触球体。以踢球者的鼻子为界,分身体为左右两部分,球落左边,只许用左半身迎击,落右边则用右半身碰踢。胜负按所踢花样的多少与动作难度的大小决定。 以杖击球,又有乘畜与徒步之分。乘畜挥杖击球称“击鞠”,又称打马球。乘马击球叫大打,通常实行双球门制;乘骡、驴击球叫小打,一般实行单球门制。球用木料制成,如拳头大小,表面涂漆,或素色,或彩绘。球杖长数尺,前端弯曲,如半月。参赛者平分为两队,所穿球衣颜色不同,进行集体对抗。击球入门者得筹,先赢三筹者获胜。徒步击球称“步击”,比赛方式与打马球相同,只是球场小些。步击在宋代经改进,变贴身冲撞为间接对抗,称“捶丸”。参赛者2人、多人、两队均可。赛前,各方掘地为“球穴”,并在距球穴60步至100步处选定“球基”。开赛,球员由球基向球穴击球,入穴即得分。 夜市、早市(鬼市) ——打破“日中为市”的惯例 宋代以前,城市实行的是坊市制。城内作为商业交易区的“市”和作为居民住宅区的“坊”,在空间上是分离隔绝的,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局限在“市”里进行。居住区的每个坊之间也是互相隔离的,围有围墙,各有坊门。每日早晚,金鼓之声响起,坊门和市门都必须定时开启和关闭。唐代法律规定,除官府特许外,闭门之后、开门之前,在坊市中夜行者,都算作“犯夜”,必笞20板作为惩罚。因而唐代前期包括长安、洛阳在内所有的城市是没有早市和夜市的。但是唐代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被打破了。这一时期的唐诗,就反映出此时已出现夜市。大历诗人王建《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时会琴客》:夜市千灯照碧云,髙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晚唐诗人杜荀鹤有首《送人游吴》诗: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 入宋以后,“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封闭性的城市管理模式逐渐不能适应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于是,原先住宅坊区内临街的民宅陆续开起了店铺,坊内隔绝的旧格局逐渐被打破,坊墙也被拆除,越来越多的商人在坊内街道两旁陆续开设了店铺,过去在时间限制上长期实行的“夜禁”也终于宣布取消。“日中为市”的惯例一旦突破,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追逐商业利益,早市、夜市也就应运而生。 宋代不仅有夜市,还出现了早市,这些在《水浒传》中都有所反映。《水浒传》在“吴用智取大名府”一回对夜市就有记载,不过稍显简略:这大名府是河北头一个大郡冲要去处,却有诸路买卖,云屯雾集。只听放灯,便来赶趁。……不移时,楼上鼓打二更。时迁上到楼上,只做买闹鹅儿的,各处阁子里去看。撞见解珍、解宝,拖着钢叉,叉上挂着兔儿,在阁前踅着。 梁山好汉为智取大名府,不少都乔装改扮成赶趁夜市的小商小贩了。早市见于《水浒传》“宋江怒杀阎婆惜”那回,写到宋江被阎婆惜晾了大半夜,挨到五更天,出得阎婆惜家门:“忍那口气没出处,一直要奔回下处来。却从县前过,见一碗灯明,看时,却是卖汤药的王公来到县前赶早市。那老儿见是宋江来,慌忙道:‘押司如何今日出来得早?’宋江道:‘便是夜来酒醉,错听更鼓。’王公道:‘押司必然伤酒,且请一盏醒酒二陈汤。’宋江道:‘最好。’就凳上坐了,那老子浓浓的奉一盏二陈汤,递与宋江吃。” 这里写了郓城县的早市,而“石秀智杀裴如海”一回也写了蓟州(今天津蓟县)的早市:“却说本处城中一个卖糕粥的王公,其日早挑着担糕粥,点着个灯笼,一个小猴子跟着出来赶早市。”两处早市,一个是县城里的,一个是州城里的,反映了宋代城市的早市现象。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往往夜市三更才结束,早市“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开封城著名的大酒店潘楼,“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至平明,羊头、肚肺、赤白腰子、奶房、肚胘、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讫,方有诸手作人上市买卖零碎作料”。生意一茬接一茬,异常的兴隆、繁忙。 南宋时的都城杭州,其夜市《都城纪胜》有如下描述:中瓦前的夜市最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犹盛”。 据《东京梦华录》,早市又叫鬼市:潘楼东去十字街,谓之土市子,又谓之竹竿市。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毎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为何叫“鬼市”,大概是五更至拂晓这段时间,是传说中鬼出没的时间,鸡鸣之前,鬼要返回阴间。这与早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的特征完全相合。 菜园子 ——商品化专业化的反映 《水浒传》中的张青以“菜园子”为绰号,他自报家门道:小人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因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人都叫小人做菜园子张青。这里所说的“菜园子”,并不是指种菜的园圃,而是指在菜园里种植、管理的园工。宋代是以“园子”来称呼“园工”。《水浒传》中除了光明寺菜园,还有鲁智深看管的东京大相国寺的菜园。宋代的佛寺多有菜园,如南宋时理宗宠幸的阎贵妃“以特旨夺灵隐寺菜园,建功德寺”。实际上,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量市民的入住,宋代对商品化蔬菜的需求与日俱增。 有一则笔记说:宋初名臣张咏做崇阳(今属湖北)县令,一日,见一农民买了菜回家,便责问他:“自家有田,为何不种,倒去市上买?”便以其懒惰打了他板子。这故事说明在北宋前期蔬菜商品化已波及到崇阳这样的小县城。同样的情况,在南宋赵蕃的《鬻菜者》诗中也有反映:早禾未熟晚尤迟,卖菜归来始得炊。谷者本从田户出,未滋反取市人嗤。 这位卖菜者原来的身份应是种粮户,但早稻未熟,只能先种些菜到市场换米度日,却遭到市人的嗤笑。张舜民在《郴行录》中说:“又十里,至菜园步。以风止此,距黄州五里。”菜园步,是长江上的一个颇有名气的渡口,在陆游《入蜀记》中也出现了,是东西南北往来的必经之地。以菜园命名渡口,这说明此地的菜园是很有年头了,规模恐也不会太小。这一现象说明出售蔬菜换取生活必需品的情况在宋代相当普遍,而蔬菜买卖也是项获利不菲的营生。南宋人舒岳祥有《十妇词》曰:卖菜深村妇,休嗟所获微。芜菁胜乳滑,莱菔似羔肥。槖里腰钱去,街头买肉归。种蔬胜种稻,得米不忧饥。 透过这首诗,我们可知种菜户劳动所得胜过一般的种粮户,种菜户通过市场行为在满足自身生计的同时,也解决了城镇的蔬菜问题。当然,大中城市的蔬菜市场,只能以规模化、商品化的蔬菜生产方式为其主要支柱。 北宋初年,东京开封城就有规模不小的菜园。保存至今的筹建开封繁塔的集资刻石,就记载了“菜园王祚,施菠稜(即菠菜)贰千把,罗卜贰拾栲栳”。从这位种菜专业户一次施舍的数量,可见其菜园规模不小。另一个事例也可以印证这一点。南宋建康府是长江防线上的军事重镇,又是一个大城市,蔬菜有赖周边补给。其中萝卜一项,是从长江的江心岛丁家洲(在今安徽铜陵)运来的。诗人杨万里经过这个岛,见岛“阔三百里,只种萝卜,卖至金陵”。之所以只种萝卜,显然是因为经得起多日的长途运输,也便于战备储藏。杨万里的诗是这样说的:“岛居莫笑三百里,菜把活他千万人。”可见丁家洲菜户之多。丁家洲菜园虽有其特殊性,但也说明一个大型城市的蔬菜生产与供应所达到的规模。据北宋末年人庄季裕的《鸡肋编》记载,“颍昌府(今河南许昌)城东北门内多蔬圃,俗呼香菜门”。南宋时,临安(今杭州市)人口达到150万,当时有谚语说:“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所谓“东门菜”,即因城东横塘一带最宜种菜,故而“东门绝无民居,弥望皆菜圃”。而东门外桥下就自然而然成为菜市场,这座桥就被叫做“菜市桥”。因此,东门也就被百姓称作“东青门”或“菜市门”。 官营的菜园规模更大,熙宁年间,福州知州通过“岁鬻园蔬”放进自个儿腰包的钱每年不下三四十万。据罗愿说,政和四年(1114年),深州(今河北深县南)官廨拥有菜圃1600多畦,每年销售所得超过200万钱,即2000贯。菜农的利润比粮农丰厚得多,因此难逃政府的税收科敛。据晁补之说,一个小小的祁州(今河北安国县),“敛菜圃之课,当入于守者日二千钱”,一年下来就是700多贯。 宋代在农业生产方面,采取集约型的生产方式,注重精耕细作,讲究肥料施用,注意优良品种的培育(占城稻),实行复种套种,扩大稻麦的种植面积,一年两熟制的面积不断扩大,一般可亩产稻麦三四石。两浙路产量更高,可达六七石,因而到南宋中期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而到晚期则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谚。商品粮的出现,经济作物的种植也有很大的发展,以南方最为显著。出现了一些专营经济作物的农户,如园户、菜农、果农、蔗农、漆户、药户、花户、橘户、橘蚁户等。 北宋著名文人苏舜钦庆历五年(1045年)写了篇《苏州洞庭山水月禅院记》,记中说:太湖之山,“名见图志者七十有二,惟洞庭称雄。其间地占三乡,户率三千,环四十里……皆以树桑栀甘(柑)柚为常产”。同时的范仲淹所作的诗《洞庭山》,有“万顷湖光里,千家橘熟时”之句。洞庭山专业化生产的程度,从庄季裕的《鸡肋编》中,可见一斑:平江府洞庭东、西二山在太湖,非舟楫不可到,……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橘桑麻,糊口之物,尽仰商贩。绍兴二年(1132年)冬,忽大寒,湖水遂冰,米船不到山中,小民多饿死。 关于橘蚁户的记载,有学者引《南方草木状》所载“蚁赤黄色,大于常蚁。南方柑树若无此蚁,则其实皆为群蠧所伤,无复一完者矣”,认为宋代广州已有橘蚁户。橘蚁户专养橘蚁,以供橘农除虫。不过,《南方草木状》是西晋惠帝时广州刺史嵇含所撰,记载交趾郡(今越南北方)有此蚁。当时交趾郡是广州刺史所部。因此,引来作为宋代广州有此蚁和橘蚁户之证,似嫌牵强。当然,西晋有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七八百年后宋代广州也可能有,似也说得通。 宋代工商业发展,出现了许多种农村专业户,城市也容纳了一些流入的农民,使得农民有了较多的生活出路,增加了社会的安定,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学界曾认为,这也是宋代无全国性大规模农民起义的一个原因(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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