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6-08-16 14:59 |
台湾新竹一17岁少女与同伴坐过山车,下来后瘫软在地上,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学结论是女孩本身心脏有问题,也就是俗称的是被吓死的。家属与游乐园打官司,一审败诉。法院认为,游乐园已在旁边设置了警示牌,明文告知了哪几类人不宜乘坐过山车,死者又是由于自身问题,故游乐园免责。但家属表示不服,认为游乐园的救护人员在事发9分钟后才到场,导致失去了最佳抢救时间;而且明知坐过山车有危险性,却没有在旁边安装电击设备,有管理缺失之嫌等等。道友们说说看,台湾少女坐过山车被吓死,究竟是谁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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