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yys2427 |
2016-09-17 00:15 |
“IPO绿色通道”或造就不公平
如果相关企业上会成功三年后再改变注册地,那么扶贫就成了被投机性企业用来提前上会、提前挂牌的利用“工具”。而且,事实上,此举也只能产生“脉冲”式的扶贫效果,而不能产生长久的效应。对于扶持当地企业,并不能产生积极作用。 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证监会将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而“IPO绿色通道”主要是指,全国贫困地区企业IPO将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笔者以为,IPO绿色通道或造就不公平。 虽然目前沪深股市挂牌企业已超过3000家,但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而像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其挂牌企业数量则堪称多如“牛毛”。比如广东挂牌企业达到424家,浙江达到299家,而西藏与青海则分别只有11家、10家,相比之下非常悬殊。即使在新三板,贫困地区的企业数量占比也比较小。比如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近万家,而根据统计,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新三板公司只有131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在高层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对贫困地区开通IPO绿色通道,让更多贫困地区企业能够跻身于中国资本市场,让其能够享受到资本盛宴,背后的意义不言而喻。 从扶贫、脱贫的角度讲,开通IPO绿色通道固然有必要,不过,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角度,无论是经济较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都不能脱离了这一宗旨。而且,即使是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其挂牌上市同样也要达到IPO的标准。在这方面,绝对不能存在所谓的“绿色通道”,否则,就是对资本市场的不负责,对投资者的不负责。 另一方面,目前在证监会排队待审的企业高达数百家。一家企业从排队到最终上会审核,往往需要等待数年的时间。也正因为如此,某些“等不起”或因市场发生变化的企业,最终或走借壳上市的“捷径”,也因条件变得不符合而不得不终止IPO之旅。因此,一家企业从排队到上会审核,个中的“时间成本”是非常巨大的。监管部门此次对贫困地区企业推出“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政策,意味着其不用排队可立即进入审核程序,而这对那些排队多年的企业而言,无疑存在不公平之处。 [flash]http://d1.sina.com.cn/201602/22/1410049_300x250_30k.swf[/flash]
不仅如此,根据《意见》,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其IPO即可享受绿色通道。该规定明显存在漏洞。如果一家企业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均在贫困地区,享受IPO绿色通道或还说得过去,但如果一家本身处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企业,为了钻政策的空子,大可将注册地迁往贫困地区,那么该企业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后,也享受IPO绿色通道的待遇,不仅对当地企业的IPO不公平,同样对排队企业不公平。 不仅如此,证监会推出IPO绿色通道,其主要目的应该是是为了扶持当地企业,而某些投机性的企业,为了能够早日上会,仅仅把注册地迁往贫困地区无疑是不够的。一个简单的问题是,三年之后又将如何呢?如果相关企业上会成功三年后再改变注册地,那么扶贫就成了被投机性企业用来提前上会、提前挂牌的利用“工具”。而且,事实上,此举也只能产生“脉冲”式的扶贫效果,而不能产生长久的效应。对于扶持当地企业,并不能产生积极作用。 因此,“IPO绿色通道”虽然有利于贫困地区企业更加快速地融资、挂牌,但无形中也留下了巨大的漏洞,而且还造就了不公平。笔者以为,此种不公平应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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