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虎的兄弟 |
2016-11-19 00:37 |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若干重要举措,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已经推动了几轮东北振兴战略,这是最新的一次。每当经济周期进入下行阶段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东北就会率先“着陆”,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东北市场化程度不高,国企比重过大。而进一步探究为何市场化程度不高,则是因为官僚主义比较严重,缺乏法治与市场信用。在先后几轮的振兴东北战略中,经过广泛而持久的讨论,已经逐步形成了这些共识与结论,几乎没有异议。 我们可以把东北视为中国的“锈带”,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东北重工业破败后又缺乏其他产业替代,一直缺乏活力。而东北缺乏活力,又会反过来继续依赖国企,导致国企改革不彻底,国企办社会现象比较普遍,整个地区抗周期能力特别差。只要中央政府收紧宏观调控,依赖政府投资的东北就会陷入低谷。然后,就是“振兴东北战略”出台,给予更多的财政、金融等扶持与优惠。 因为历史的原因,东北地区包袱比较重。所以在国企改革方面比较滞后,造成了对国企的依赖,政府也加重了对经济的干预,导致民营经济低迷。 此次发布的《意见》,主要是为解决迫在眉睫的债务问题,对东北进行金融支持。《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东北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应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积极纾解资金紧张等问题。鼓励各地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优先支持。推进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案并对东北地区企业予以重点考虑。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融资,支持东北地区探索发行企业债新品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地方债务问题是近期中央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以前因为中央政府信用兜底而造成地方政府不断扩大债务规模,出台财政纪律也无法阻止他们通过其他渠道借款。东北问题在全国而言比较严重,这是因为东北一些国企出现了债务违约。地方政府迟迟不拿出解决方案,造成在债券市场丧失信用,而金融机构也开始警惕。如果融资困难,很可能造成财政资金链断裂。
中央政府呼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东北融资问题。但是,如果不解决信用缺失问题,现在完全市场化的融资可能不愿介入,毕竟中央政府刚刚重申了“中央不会为地方债务兜底”的原则。如果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金融机构的风险就会暴露出来,就不可能继续提供融资服务。因此,东北地区要拿出诚意,重树自己的信用,尽快解决目前的一些债务违约问题,取信于市场,才有可能得到金融机构更多的支持。 此次意见也要求,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应当说,这些国企因为包袱问题很难推进改革,在市场环境好转之前,如果没有民间增量的资金介入,而仅仅是体制内存量的重组,很难解决国企的真正问题。东北的问题需要大破大立才有可能解决,否则会进入不断循环的怪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