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可得到政府退税 美国税务中心依据国税局的统计资料得出的结果是,尽管联邦政府税收的大头来自个人收入所得税,但从2011年至2014年却有45%的家庭不用缴纳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当然这要归功于联邦政府的税收调整政策,不少中低收入家庭不仅不用缴纳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还有大量家庭可以得到政府的退税,等于是联邦政府向这些家庭发银子。 所谓退税是因为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在工薪族的工资单中预扣,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掉各种减项,如果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多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政府会将多出的金额退还给申报家庭。 表1是美国家庭缴纳所得税比例一览表,从2011年至2014年,美国报税单位数量从1.63亿增加到1.69亿,申报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家庭也从1.37亿户上升到1.47亿户,申报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家庭占报税单位80%多一些。美国家庭每年都要填写税表申报家庭收入,但申报归申报,申报了也不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表1的数据也显示,2011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1.37亿户,而最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为8860万户,占报税单位的54.2%;不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4510万户,占报税单位的45.8%。2014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1.47亿户,最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为9250万户,占报税单位的54.6%;不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7670万户,占报税单位的45.4%。 表1:美国家庭缴纳所得税比例一览表
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固定的起征点 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固定的征税起点,因为所有工薪族在每月领取薪水时都会被预扣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家庭人口、收入以及标准减项和不同的减税项目来确定可纳税收入是多少。 标准减项惠及每一个家庭,家庭人口越多获利越大。而减税项目则依照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在收入中扣除所得,这样会使不同家庭在可纳税收入上出现差异。譬如同样是年收入10万美元,因家庭人口不同,减税项目利用多少不同,一个家庭可能会缴纳3万美元的个人所得税,另一个家庭或许只要缴纳1万美元的个人所得税,有的家庭甚至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联邦政府收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累进税率,2015年税率分成7个档次,从10%至39.6%。年收入减去各种扣税和减税后的收入为可纳税收入,这部分收入需要按照不同税率来缴税。 以夫妇家庭为例,18450美元以下可纳税收入按照10%的税率纳税,18451至74900美元的可纳税收入按照15%的税率纳税,74901至151200美元的可纳税收入按照25%的税率纳税,151201至230450美元的可纳税收入按照28%的税率纳税,230451至411500美元的可纳税收入按照33%的税率纳税,411501至464850美元的可纳税收入按照35%的税率纳税,464851美元以上的可纳税收入按照39.6%的税率纳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一刀切 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一刀切,而是收入高要多缴税,收入少则少缴税甚至是不缴税。最高收入20%家庭的平均收入起点为115000美元,他们的收入总额在美国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为60.1%,而这类收入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4.3%。在最高收入20%家庭中有10%的家庭平均收入为115000美元,他们的收入总额在美国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为14.2%,这类收入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4.7%。 在最高收入20%家庭中有5%的家庭平均收入为162000美元,他们的收入总额在美国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为10.1%,这类收入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0.7%。在最高收入20%家庭中有4%的家庭平均收入为283000美元,他们的收入总额在美国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为14.2%,这类收入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5.2%。 在最高收入20%家庭中有1%的家庭平均收入为1542000美元,他们的收入总额在美国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为21.6%,这类收入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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