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中国正围绕着“死亡税率”展开一场舆论激战。 “死亡税率”首先由知名财政学者李炜光前些日子提出,他直言不讳地批评中国征税过重,40%的税负对中国企业意味着死亡,也可以叫“死亡税率”。
而近日玻璃大王曹德旺对“中国税收全球最高”的吐槽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制造企业迁往美国的忧虑与国内企业忍受“死亡税率”的无奈相叠加,在2016年的年末,减税的呼声达到顶点。 而“死亡税率”也遭到了来自官媒和相关部门的联手反驳。环球时报21日刊发评论《中国宏观税负不算高,死亡税率太夸张》,显然针锋相对,而中国税务总局21、22日接连转载多篇文章,为税负辩护,指出“‘死亡税率’说法不靠谱,更多属于情绪表达”、“‘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
“死亡税率”到底存在不存在?税负重不重,由谁说了算?在这场激战中,一方征税者,另一方是被征税者;一方在朝,另一方在野;一方是相关部门,另一方是商界和学界。 类似争论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这一次却有些特殊。 02 年末,企业家纷纷吐槽税负。 最近,有两位全国举足轻重的企业家不约而同地炮轰中国的高税负。 一位是福建的曹德旺。 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这位2015年位列中国富豪榜243位的“玻璃大王”解释为何投资十亿美元在美国建厂,他说:
我只是把工厂迁移,工厂迁移一个是美国人再三要求我在那边办个工厂,第二个是我们国家现在制造业踟蹰不前,为什么呢?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务跟美国比的话比它高35%。 税收比美国高。我们比较了国际上,全球最高的就在这里。 另一位是浙江的宗庆后。
12月13日,在出席某活动时,这位娃哈哈的掌舵人发表演讲,批评高税收:
实体经济税费比较高,各方面成本比较低,利润率很低也很辛苦,导致生存不下去,很多人不愿意干实体经济。最近我们一天到晚说降低税费改革,我们最近也汇总了一下,今年的费跟去年的费(相比)没有任何下降,而且有的费还增加了,特别是环保经费增加太多。 如果政府没有钱,出台政策就向企业收税,如果企业被榨干死掉了,还能向谁收呢? 22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李炜光说:“有些人一直在强调中国企业的税负并不高,这几天,曹德旺、宗庆后等一批优秀企业家站出来质疑,他们终于发声了。” 03 李炜光早先的调查发现,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企业家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李炜光分析认为:
那么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是多少呢?应该在接近40%的水平上。因为我国的宏观税负接近40%,按大口径计算或超过40%,而我国税收有90%是由企业交纳的,个人交纳部分不足10%。 又由于占总额51.43%的税收是由民营企业交纳的,换句话说,民企纳税一点不比国企少。说我国民企税费负担率接近40%,并非是不靠谱。 40%,或30%的税负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死亡,或可以叫“死亡税率”。 因为在我国,除新兴行业以及金融等领域外,大部分企业的利润率都不到10%,30%—40%的税费负担足可以导致大多数东部沿海加工业企业处于困境之中,甚至亏损倒闭。 其实这也是我国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实原因之一,只是经济学家们很少涉及这个问题。
中国经济正处于敏感的时点,振兴实体经济成头等大事,“死亡税率”说法的流行,无疑会给有关方面造成某种压力。 在批评和辩解,进攻和防守之间,一场关于“死亡税率”的舆论争夺战悄然开打。纵观各方言论,可以发现存在三大焦点: (1)“死亡税率”成不成立?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21日刊文反驳,他认为,宏观税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而无论从政府全部收入占GDP或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中国都在发达国家以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还是比较低的。”“‘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 李炜光对此回应称,看企业税负重不重,关键要看企业的税负占利润比例,这才是要害,否则就是在玩“数字游戏”:
我也希望我的结论是夸张的,但是我的调研是有样本的,也是有数据的。任何人想反驳我都可以,希望拿出具体的数据来反驳。而且,即使拿数据,也要厘清征费与征税占利润的比例具体是多少,如果说征完税或者费之后,企业没多少留利了,甚至在亏损,有人还说税负不高,我觉得没什么说服力。 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或者个别学者,经常喜欢用营业收入做分母计算企业税率有多少,这没有多大意义。在这样的基础上计算税率,显示出来的税率却很低,好像企业没什么负担。可实际情况却可能是,企业没什么利润甚至亏损了。算税负重不重,不能玩数字游戏。 (2)“中国企业税负过重”是不是存在? 21日,环球时报发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的评论文章,文章声称:
一国税负的高低是个相对概念。如果拿中国的税负与发达国家比,中国的宏观税负其实不算高。但若单就制造业和美国比,中国企业承担的税负的确高些,因为税制不同,美国以家庭、个人缴税为主,企业缴税为辅;而中国主要对企业征收,因此有中国企业缴税更多的印象。这种税制的差异是历史形成的,与不同国家发展阶段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关联。 在不同时期,企业感受到的税负压力有所不同。处在经济上升阶段时,企业承受税负的能力就强。在经济下行时期,企业面临诸多困难,承受税负的能力自然随之下降。 在刘所长看来,一国企业税负高不高,是相对而言的,并无绝对标准。不过,李炜光反驳称:
有些人一直在强调中国企业的税负并不高。信谁呢?我信企业家,毕竟他们在商场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最有发言权。 一些政策到底有多好,最终的检验者还是企业。有些地方一直在宣称自己的政策有多好,有些学者也一直在替一些政府部门说话,但是这个地方上的企业却要过不下去了,你能说这个地方的政策有多好吗?我们还是要看企业家的感受。
有位女企业家谈到税负重,在调研会上号啕大哭,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时她在哭的时候,在座很多企业家也在掉泪,我们这些调研人员心理也很难受,结果将“调研会”开成了“诉苦会”。会上,很多企业家感叹现在办企业实在是太难了。 一方企图用相对论消解“税负过重”的诘问,一方用企业家的真实感受来呈现最直接的证据。
(3)“营改增”有没有降低企业负担? 22日,国税总局转发了中国新闻网的一篇文章,题为《财税专家: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死亡税负”说法太片面》,文中称,
“近几年政府不断减税清费,中国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收非但没有增加,反而不断降低。其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全年减税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不过,营改增减少企业负担的说法却遭到了来自企业家的反对,宗庆后此前在演讲中就直言不讳:
营改增说降低税收,我看一点都没有,说税下滑了5000亿,我看是收税收不下来,把没有收上来的税收当作降税的指标了。 无独有偶,李炜光的调查也显示一样的结论:
我需要强调的是,企业还有一个负担是营改增之后,流转税这块。现在,很多数据证明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负担轻了,我调研的结果却不是这样。 按照道理来说,生产企业的流转税应该转嫁出去,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生产企业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流转税转嫁不出去。 一旦转嫁不出去,这都会成为企业实际上的税收负担。将这部分算在企业总税率的分子上,然后再除以企业的净利润,就会清楚看到企业的负担到底有多重。有时候,企业亏得都一塌糊涂了,但是税却样样都得交,哪个也跑不了。 论战中的三大分歧,显示的是现实中的三大断裂 “‘营改增’有没有降低企业负担?”的分歧背后显示的是政策初衷与实际效果的断裂。 “‘中国企业税负过重’是否存在?”的分歧背后显示的是强势的征税方与弱势的纳税方的断裂。 “‘死亡税率’成不成立?”的分歧背后显示的是学术研究与数字游戏之间的断裂。 04 没有什么比用脚投票更有说服力。 “死亡税率”是新提法,背后其实是老问题。“不要让曹德旺们跑了”,前提是“创造一个曹德旺留得住、活得好的环境”。 当曹德旺近期现身,回应外界对他的议论时,他说:
我认为我是正确的,警告中国人你一定要小心,要考虑如何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问题。不要整天拍马屁、不着边际的胡说八道。你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中国的这些企业都倒完了怎么办? 评判投资环境,没有什么比企业用脚投票更有说服力。 李炜光警告,“种下重税主义的因,就等着收经济下跌的果”:
1978年到2015年37年间中国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数据表明,中国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呈负相关关系,而且政府支出的持续膨胀也具有挤出效应,说明我国政府长期实行的是与经济增长不大相合的重税主义政策。 我的学生跟我争,说政府支出膨胀也有挤入效应,但是挤出效应和挤入效应哪个更大?我认为还是挤出效应。我国长期实行重税主义的后果,就是经济动力和活力的下降。 种下重税主义的因,就等着收经济下跌的果。中国传统社会就是这么个规律,天下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一个刚刚增长了20多年的新经济体,本不该这么快就进入衰退期的。 试想,如果把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降到国际平均水平线上,将会释放出多大的企业活力和经济供给能力呢?这不就是“供给侧改革”的要旨所在吗?
“死亡税率”提出者李炜光:我捅了马蜂窝,以后啥也不说了
◎作者丨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 ◎来源丨网易号自媒体《知道》
今天国税总局网站上发表了李万甫关于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公众的文章(附文末),你怎么看? 李炜光:李万甫说错了,“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的企业税负虚高”:世界银行压根就没将流转税计入“总税率”中,同时人家的假设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流转税可以实现顺利转嫁这个前提,他的这个错出的不小。也就是说,如果世行把流转税未转嫁出去的部分计入公式中,中国的总税率还要高。
中国的宏观税负率从1995年的16.5%,到2015将近37%了,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如何?
李炜光:民营企业税负占比一直在上升,2015年达到51.43%。另外,国有企业的税负占比是往下降的。外贸企业稍微有一点下降。
今年上半年,您带课题组先后赴全国四个城市,对中国民营企业税负问题进行调查,这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李炜光: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3%,有媒体称,这个数字创2000年以来最低水平;其中民间投资增速仅为2.9%,比5年前同期的25.2%,堪称“断崖式下跌”。我想知道民营企业到底怎么了,目前国家财税政策是否适合企业生存和发展。 由于经费限制,我们去了四个城市,采集了一百多个样本。有人抨击我以偏概全,我没有概全的想法,但是我调研的数据有代表性。我们以座谈为主,和企业家面对面交流,调研进行了半年多的时间。
调研的结果是什么? 李炜光:企业负担的税费太高了,四个地区调研结果一样。企业家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税负可以接受的仅占8%,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调研中发现,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约40%,大部分企业利润率都不到10%,很多企业不堪重负倒闭,我称之为企业“死亡税率”。这是我国经济持续低迷的一个真实原因。
“死亡税率”的概念一出来,有人抨击这种说法以偏概全,误导公众,你怎么看?
李炜光:反攻来势汹汹。财税背后是政治,所以要是弄清这个问题,面临很大风险,我就是捅了马蜂窝。这个话题是我引起来的,我解释清楚,以后就撤了,什么也不说了。
企业实际税费负担率,国家从来没有公布过,你得出40%的结果论,是怎么算出来的?
李炜光:我们主要靠调研,官方数据作为辅助分析。从宏观数据分析,我国宏观税负率约37%,政府税收90%由企业承担,微观企业税负率就很接近这个数据。 另外,现在政府统计数据,用企业缴纳的税费除以企业营业收入,我认为这样不行,分母太大。分母应该用销售利润,即商业净利润,这样税负率就高了。 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2013年—2016年,我国企业总税率分别为68.7%;68.5%;67.8%,68%,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01 增值税等都不合理
按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国企业总税率将近70%?
李炜光:对呀!这还只是中位数,实际上很多企业税收比这个还要征得多。这个问题必须要面对,其实我不想再说这个事了,很多人指责抨击我。
企业要生存,税负率控制在什么区间比较合适?
李炜光:这个不好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但不管如何,起码要保证企业能获得利润。企业获得利润才能去投资、去创新,才能更好地发展。我主张轻税。亚当斯密阐述过,市场经济认轻税,不认重税。重税肯定对企业造成很多困扰。
中国民营企业到底交多少种税?占比较高的是哪些?
李炜光: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企业税费的超过10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占比较大。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国目前增值税最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的17%,最低为3%。相比之下,日本的增值税率为5%、韩国与越南均为10%、新加坡为7%。
企业除了承担税负外,还要缴纳哪些费用导致其负担重?
李炜光:劳务税即五险一金,2016年中国总税率68%,其中48.8%是劳务税,而世界平均水平仅为16.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在会计记账上,它是五险一金当作职工福利,但他其实是作为企业的一个税费。政府其实可以对企业进行一定补贴,降低企业的五险一金缴纳。
玻璃大王曹德旺曾说,中国税负高的原因主要在于征收了增值税,您的调研结果显示,很多企业都觉得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相关的税是不合理的,您觉得主要是哪些税不合理?
李炜光:曹先生说得没错,我们说得也没错,在企业这两方面税负问题都存在。 02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曹德旺觉得中国税负太高,计划在美国投资10亿建厂,中美税种设计和征收方式上有何不一样,导致中国税负高?
李炜光:美国以企业所得税为主,即有利润才征税,没利润就不征税。它调节的是分配销售这块,所以企业家可以放手去投资、去发展。 中国以增值税为主,增值税就是在企业生产环节增加税收,不管企业是否盈利都需缴税。除了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还要缴约13%的附加税费,包括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5%的教育附加费和1%的防洪费等。
您在调研中,有遇到企业因税负比较重,偷税漏税的问题? 李炜光:我没这方面信息。现在国家监管的很严,企业家逃税的可能性很小,但可以避税。
国务院也相继出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公布数据称去年营改增减5000个亿,在实际调研中,企业税负减轻了吗?有专家甚至直指:“财政部去年营改增减5000个亿是假减。”
李炜光:外界有人认为“假减”这句话是我说的,其实与我无关,是另一位学者的话,但是我在调研中发现,确实有不少企业税负加重了。税负减轻企业,比例很少。 增值税的缴纳税费应该是由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所得,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足额,无法转嫁出去,就变成了企业实际负担。我国近三分之一税收无法抵扣。比如你购置产品,购置库存,要取得增值税发票,两个额相抵才能减税,购买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实际税负就增加了。
之前您说,现在中国就20多年的新经济体,本来不应该这么快进入衰退期,换言之,假如改革开放以来,不对企业苛这么重的税,是不是现在经济会稍微好一点?
李炜光:是啊!肯定是这样。不过,很多中共决议很好,但是由于体制问题,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不到位,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我刚才也说,以后我不说了。
重税制度继续下去,对中国的经济会造成什么重创?
李炜光:政府、企业、消费者都会受创。比如有些交易本可以进行,惠及多方,但是征税过重,交易难达成。企业没挣钱,消费者没享受到商品价值,政府也没获得好处,最后三方都得不到好处。 03 美国减税 中国企业也很难出去
即将上任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要让制造业回归美国,提出将企业所得税从35%降到15%,将来中国企业会不会都去美国开厂子了?
李炜光:这个恐怕难度很大,企业要出去,得把资金换成外汇。我国对外汇有管制,很难把资金转移过去。中国企业在国内发展还行,像打篮球,在各省之间打还是挺热闹,但是能打世界强队吗?恐怕不行。
特朗普的减税政策,肯定会对惠及美国,里根政府减税曾引领上世纪80年代全球性的减税运动。这项政策实施后,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也带来了新技术与信息革命。但是,过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把企业都关在国内未必是好事。
有消息说英国女首相也打算仿效美国,继11月宣布减税到17%后,把所得税减至15%,全球减税浪潮要开始了?
李炜光:全球很多国家的政府肯定会减税,不减税的话,对它的竞争是不利的,产品价格越来越高,引起国内市场很大反映,肯定物价要发生变化。
会不会倒逼中国大规模地减税?
李炜光:那就不知道,什么事情到了中国,就不好说了,我不做任何评价。 04 中国只有3种税通过立法
你之前的专访中提到,中国18种税中,只有3种税是人大立法通过的,是这样吗?
李炜光:是的,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税种都不是正式立法的。84、85年的时候,人大在税法上对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授权,授予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属于那种“无特定目标、无特定范围、无特定期限”的授权,但是那个授权基本上是一种形式,并不是把实际的权力授予国务院,实际权力本来就在国务院。目前主要的税种增值税还是以国务院暂行条例的形式存在的。
那是不是说明大部分的税都是政府单方面定下来的?宪法第56条只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并未设计与纳税义务相对应的纳税人权利问题,您觉得应该如何保护纳税者权利? 李炜光:国家宪法对于税收的立法权语焉不详,税收立法权到底归属于谁,是国务院还是人大,这些问题还不明确。 宪法应该在税收立法权、预算编制、审议、批准、监督、评估的一整套程序,还有财政体制,都要有所规定。这些问题倒不见得说得很细很具体,因为还有预算法、税收基本法,但是宪法在这些问题上应当给一个说法。
现在我国企业税负改革最大阻力是什么?还要进行哪方面的改革?
李炜光:我们国家目前的改革的阻力其实不是来自于民间。当年小岗村的农民写血书按手印,推动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那个时候政府很快发现了这个经验并推广之,党和国家的政府机构,大家都是追着改革往前走,现在我们面临同样的问题。 改革实践已经迫切需要,社会共识已经形成。中国经过三十年改革,应该转向一个民主、法治、立宪的体制,这个大方向不能变。
【附文】国税总局:“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公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李万甫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原标题:“死亡税率”引发的税负问题思考 日前,有关媒体相继报道“死亡税率”问题,有关人士认为,“死亡税率――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实原因”,“税率之重,接近企业的‘死亡线’”,“我国长期实行重税主义的后果,就是经济动力和活力的下降”。归结起来,其核心要义就是:税负过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空间,是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原因。情况果真如此吗? 一、“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 源自有关媒体的报道,“当前我国企业实际税费负担接近40%,对企业来说意味着死亡。”或称作“死亡税率”。这一说法的提出,足够吸引社会公众的眼球,激起了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界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绪宣泄,引发社会公众对税负问题的误解,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所谓的“大部分企业利润率都不到10%”与“30-40%的税费负担”存在怎样的内在关联?需审慎对待,尚难以简单评价!至于30-40%的“死亡税率”是“我国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实原因”这一结论,严重曲解和低估了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深层次原因。实际上,形成经济增速下滑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因素,又有制度因素,也有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如果按照这一逻辑思维,是否可以这样递推出:只要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了,经济下行压力就会得到遏制。显然,经济运行状态的转变远非这样简单。至于“中国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事实上,我国宏观税负近些年来一直稳中有降,特别是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的陆续出台,企业的税负大大减轻,但同期经济增长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由最初的两位数的高增长到目前6.7%的增长。可见,简单推论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负相关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二、正确看待宏观税负的水平 宏观税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通常结合政府收入构成状况,分为大、中、小口径: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IMF统计口径测算,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按照OECD测算口径,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23.4%,而201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18.5%左右,并逐年下降,按照IMF数据测算,2013年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 此外,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世界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126个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23.7%,欧盟国家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2.1%,OECD国家平均为24.8%;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还有13%、11%和6%的低档税率,实行增值税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15.7%,欧盟国家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1.6%。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还是比较低的。当然,由于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不一,税率设定不同,对企业而言,衡量企业税负的轻或重,不能简单片面只看税率的高低,税率并不等于税负,应当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三、税负的结构性分析 从税负构成及承担者来看,我国企业承担了90%以上的各种税费,个人承担的各类税费占比不足10%。一方面是由目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所决定;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对税(费)负敏感,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盈利能力变弱时,企业自然会感觉税费负担重。相比较而言,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费)占比较高,企业直接负担的税费显得并不高。 从税负的转嫁性来看,收费往往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有关,与企业具体的经营活动相关联,难以转嫁;占我国税收收入比重三分之二左右的流转税,由于依附于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可以实现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企业只履行缴税义务,并非负担者。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的企业税负虚高。至于流转税的累退性,可以通过税制结构优化完成,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四、完善我国宏观税负的几点思考 一是推进清费立税进程。加大费改税力度,切实将适合税收形式征缴的收费项目、基金项目改为税收;在大力推进税制改革的进程中,适时将某些收费项目并入到税改方案中,统筹实施;在构建财税体制框架结构中,通过费改税,健全地方税体系,确保地方财源稳固。 二是加大减税降负力度。在明晰政府事权和规范政府支出的前提下,控制政府规模膨胀,减少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强制占有和使用的份额,着力把握好减税降负主基调,为刺激企业投资增长、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扩大消费能力,预留空间。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以及相互间资源占有和分配使用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为企业和市场松绑,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三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借营改增减税之机,进一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积极研究房地产税立法,扩大企业所得税税基,规范税前扣除。通过税制改革,为政府实施精准调控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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