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稳中求进总的政策基调以及坚持微调预调,增强针对性、灵活性的原则下,“降准”似乎因为属于“大水漫灌”式的举措而成为货币政策调整的“禁区”。
自2016年3月1日执行下调0.5个百分点之后,尽管央行外汇占款大规模缩减(年末余额21.94万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91万亿元,减少规模超过了2015年的2.21万亿元),但存款性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大型机构16.5%,中小机构13%)却一直没有下调,在强调稳中求进总的政策基调以及坚持微调预调,增强针对性、灵活性的原则下,“降准”似乎因为属于“大水漫灌”式的举措而成为货币政策调整的“禁区”。 但从实际结果看,降准已经成为必须考虑的政策举措了! 从央行公布的数据看,2016年末央行资产方“对存款性公司的债权”余额为8.4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5.81万亿元,增长218.26%。与此同时,央行负债方“存款性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3.4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2.76万亿元。 其中,央行“对存款性公司的债权”,就是指对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拆出的资金,也就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央行的负债。“存款性公司的存款”则是指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向央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备付金。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由于央行外汇占款(基础货币)大规模收缩,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没有相应调减,必然带动金融机构资金紧张。尽管央行灵活运用公开市场常规操作(正/逆回购)、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中期借贷便利(MLF)、常备借贷便利(SLF)等,总体上保持了市场适当流动性,但却大大加重了商业银行的财务负担。这是因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是由央行冻结的,缴存的金融机构没有自主权也无法使用,央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确定的年利率为1.62%,大大低于金融机构向央行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更是低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央行由此可获得额外的可观收益,但却扭曲了央行与商业银行的财务关系。在保持很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情况下,再要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加商业银行负担,就缺乏合理性,也使存款保险制度难以有效落实。 同时,在保持巨额法定存款准备金(占央行负债总额的63.84%)的同时,央行又大规模对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占央行资产总额的24.65%),不仅虚增央行资产负债规模,而且也与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身份脱节。 考虑到前些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主要就是用于对冲央行外汇占款快速增长所造成的基础货币过多投放,并因此将对冲货币过快增长的负担在很大程度上转嫁给了商业银行,因此,随着央行外汇占款的下降,理所当然的应该相应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不应拿“大水漫灌”、“货币政策重大调整而非稳定”等加以阻挡。 考虑到央行外汇占款2016年减少了2.9万亿元,考虑到2016年末人民币存款150万亿元的规模,2016年降准幅度应该在2个百分点为宜(减少法定存款准备金3万亿元),实际上只降了0.5个百分点。如果降准一直不能碰,那么随着央行外汇占款的持续缩减,央行其他方式投放的资金就不断放大,上述问题就会更加突出。 可见,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法定存款准备金,该降准就降准,而不能把“降准”当作货币政策调整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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