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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08:55 |
央企重组不是“拉郎配”,也不是“归大堆”,更不是搞新的垄断,也不会出现一哄而起、大规模的“重组潮” 聚焦重点领域进行重组,加快推进煤电、重型制造装备、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 重组不仅要资本合、资源合、组织合,更要做到理念合、战略合、管理合,防止“貌合心不合”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副主任张喜武、黄丹华和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就国企改革回答记者提问。针对本报记者有关央企重组的提问,张喜武表示,央企重组坚持成熟一户、重组一户的原则,要聚焦重点领域进行重组,探索有效重组方式,加大重组融合力度。 央企重组重点领域明确 肖亚庆表示,2017年国资改革要在七个方面实现突破或者推出新举措。其中包括: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风险控制,深入推动中央企业的重组,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加快公司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从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 针对央企重组,肖亚庆强调,要围绕凝聚力量、结构调整展开。 央企重组历来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和资本市场的敏感话题,甚至有猜测称,2017年有些行业将出现央企重组潮。昨日记者会上,针对本报记者有关“国资委对央企重组有哪些具体打算?下一步重点在哪些领域以及哪些企业推动重组”的提问,张喜武作出了详细解答。他指出,央企重组不是行政“拉郎配”,也不是简单的“归大堆”,更不是搞新的垄断,也不会出现上述猜测中一哄而起、大规模的“重组潮”。 张喜武表示:“中央企业重组,根本目的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张喜武指出,未来央企重组仍然要坚持成熟一户、重组一户的原则,并且要注重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聚焦重点领域进行重组,加快推进煤电、重型制造装备、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推动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境外资产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是要探索有效的重组方式。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适应行业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推进央企重组。“比如,可以采取南车、北车强强横向联合的方式,也可以像中电投和国家核电那样围绕产业链优势互补、采取纵向重组整合;可以采取像招商局和中国外运长航那样吸收整体并入的方式,还可以像中国铁塔、中国航发新设股权多元化、专业化的公司来进行重组。”张喜武举例。 三是要加大重组后融合力度。张喜武指出,重组不仅要资本合、资源合、组织合,更要做到理念合、战略合、管理合,防止“貌合心不合”。要在物理变化的基础上加快化学反应,切实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做大做强产业集群,真正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 扩大混改突破口 对于央企混改、国资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影响、划拨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改革进展等热点问题,肖亚庆都予以回应。 在谈及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肖亚庆提出:“数量上要扩大,层级上要提升,更要有深度上的进一步拓展。”此后,他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破解混改痛点”的问题时,对2017年混改工作又做了进一步阐释。 肖亚庆表示,2017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首先,适合在三四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级企业开展,有些企业希望混改的层级“再高一些”,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效果来看。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实要让各股东方、利益方都得到利益。尤其是让各参与主体能够真正按混合所有制的制度安排参与公司治理,既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要保证各个参与主体能够得到期望的、符合市场要求的回报,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地试”。“2017年混合所有制依然是重要的改革举措之一,要把这项工作深入推动下去。”不过他同时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代表所有国企、央企都要“混”。在实践中不是“一混就灵”,混改是重要举措,但不是唯一,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沿着中央指明的正确方向做好。 针对“国资上市公司将对资本市场产生哪些影响”的提问,肖亚庆指出,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也受益良多。下一步,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要起到良好的稳定作用。其中包括:央企要加强包括市值管理在内的各项措施,把上市公司做优;要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分红机制;国有上市企业要做积极、负责任的股东,央企要带头。 对于划拨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的改革进展,肖亚庆说,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社保基金长期稳定发展作出贡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划转工作。以2015年社保基金报告来看,央企向社保基金划转2563亿元。肖亚庆指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文件的总体要求,如期、按时、足额划转所要求的比例和数额。” 黄丹华回答了有关国资监管的问题。她表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去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方案。国资委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做到该管的要科学管理、不能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不能越位,真正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延伸阅读】 国企改革落地见效还需抠细节 配套政策要跟上节奏 “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时间窗口期”,“混改需适当触及战略性领域、打破单一所有制领域垄断局面”,“建议出台更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尚需税收、人员处置等政策配套”,“处理僵尸企业建议设立破产管理基金,解决破产程序启动经费”…… 连日来,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就如何推进国企改革纷纷建言献策。 混改要抓住“窗口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企改革再度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章,混改则为重中之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抓好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开放竞争性业务。” 混改成为今年两会国企改革话题的高频词。何为“实质性步伐”?如何迈步?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日前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拿出具体的混改项目是一个方面,此外,混合所有制发展成果、模式创新等也是组成部分。”而在多数企业家看来,拿出具体混改项目至关重要。 “混改是有时间‘窗口期’的。”全国人大代表、物产中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认为,国有企业只有在发展势头好的时候,民企才愿意入股,一旦市场疲软业绩不振,也不会有民企感兴趣。因此,国企适合在上升或者平稳期的时候积极混改,这就是‘窗口期’。 “然而对于国资来说,市场好甚至处于垄断地位的时候,它往往不希望民企入股,只有在经营不济的时候才希望民资助力。”王挺革认为:“这就需要国家统筹考虑,要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引入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 混改的领域也要进一步放开。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董事长傅军建议:“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由国有资本控制外,其他竞争性领域项目,如航空、公路、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地铁等)、教育、医疗等,可由民营企业掌握控制权。而国有企业通过参股形式,享受管理上‘搭便车’的好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则建议混改纵向扩围。他认为:“应扩大混改试点企业范围,从现在的三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扩大到二级企业甚至集团层面。这既增添国企自身活力,又彰显中国深化改革的力度,还可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降低我国金融业风险。” 傅成玉的建议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应。在昨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明确表示:“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首先,适合在三四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级搞,有的企业希望层级再进一步升高,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效果来看。” 配套政策要跟上节奏 国企改革“1+N”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企业负责人仍期待更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以军工为例,军工科研院所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也是本轮军工改革的核心任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张建恒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各个军工企业的改革方案都已经基本确认了。但是在改革‘动真格’之前,还需要配套政策落地,包括离退休人员安置、税收政策等。” 张建恒举例说,某事业单位编制有5000人,实际人员却有6000人,若按现在的规定改革,只能解决5000人的问题,那剩下的1000人怎么办?“政策必须明确另一部分人怎么办,必须给出路。”张建恒表示。 同时,事业单位资产跟企业资产的财务核算办法也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资产不是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法)核算的,很多企业一改制就将面临亏损。而按照国资委“功效挂钩”的要求,亏损就要扣工资总额,员工收入就下降。怎么办?张建恒认为,“这需要国家在税收上给优惠,有个过渡期,五年或者几年;还有就是,这个优惠谁来给,怎么给?这些都需要配套政策来明确。” 对于混改过程中民企面临“玻璃门”和“旋转门”的问题,傅军委员提出:“需要尽快出台更多可操作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吸引非国有资本踊跃参与国企混改。” 持续推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清理“僵尸企业”等也是国企改革重要工作,但也缺乏相应的规则。民盟中央提案建议,建立科学的“僵尸企业”识别机制。对于真“僵尸企业”应引导进入司法程序依法退出;对于尚有挽救希望的“僵尸企业”应引导兼并重组,或利用破产法重整程序对该类企业进行合法救助;避免将财务状况暂时出现问题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归入“僵尸企业”类别。 民盟中央还建议,建立破产管理基金,解决破产程序启动经费。从长远来看,以政府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方式建立破产基金,是解决无产可破案件启动经费的可行路径。同时,在深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的大背景下,破产案件数量必将大幅上涨,可以考虑在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这些公积金除用于补偿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外,还可用于管理人业务培训、召开破产研讨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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