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7-05-12 09:32 |
商务部昨天发布《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从5月2日至6月30日,商务部组织各地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 根据《通知》披露的消息,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对象为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其中,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关联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企业。关联公司包括股东、股东投资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的企业等12类企业。重点排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业务开展情况、资金跨境流动情况等基本情况,此外,还要排查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九大问题。(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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