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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4 11:12 |
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是在15年前银监会挂牌那天正式形成的。在那之前,分业监管的趋势已现,从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有过一段并不算短暂的过渡期。
过渡期之前,很长的一个阶段,中国的金融一直是混业监管时代,即所谓的“央妈”大包揽时代,这是延续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传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货币并行使最原始的金融监管职能,在漫长的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状况始终未变。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在法律依据上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既负责制定货币政策、调控金融,也负责对银行、证券等所有金融行业进行监管。
不过,由法律确认的混业监管并没有持续太久即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而被打破。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证券市场兴起,一些影响深远的事件暴露出当时市场的无序与混乱,直接催生了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证券委和证监会,1995年,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从央行转移到证监会。
1980年才恢复的新中国保险业很快也对监管提出了挑战,到1997年金融风暴在亚洲蔓延,当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次年,中国保监会成立,对保险业的监管也从央行中剥离出来。
催生银监会的大事件则是中国加入WTO,按照“管监分离”原则,央行最初只是重新划分了监管司局的职能,但事实上仍然难以适应当时对银行业监管的需要,在经过充分的讨论之后,2003年,银监会成立,接收了央行原来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
至此,世人熟知的“一行三会”格局形成,我国金融业也由混业监管正式演变为分业监管模式。
“我国的分业监管体制是以‘机构监管’为基本指导思想设计的。从1992年证监会设立到1998年保监会成立,再到2003年银监会成立,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全部到位。”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此前介绍说。
这一模式一直持续了15年,期间也不断有寻求改革的呼声,引发多次关于金融监管模式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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