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9-01-07 00:06 |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只有一个,所有人都受惠于土地:生者藉之以生产,生活;死者大多入土为安,筑墓立碑,供眷属和族人凭吊。为纡解“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殡葬成为人类的一个永恒话题,集中体现在:土葬乎?火葬乎?当代 考古发现,古代中国就有火葬。从辽东半岛到黄河上游,从新石器时代到青铜器时代,墓葬遗址中均有火烧过的人骨。到了唐代,买棺入墓,崇尚土葬,毁伤父母的遗体成了十恶不赦的大罪:“烧棺椁者流二千里,烧尸者绞”(见《唐律疏议》)。美国有学者A·埃布莉在《宋朝的火葬》一书中得出考证结论:宋朝是最流行火葬的朝代,有30%的死者被火葬。如《宋史》第437卷记载湖北风俗:“死则不葬,而畀诸火”。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称:“火葬之俗,盛行于江南”。然而,历代朝廷多有火葬禁令,清同治七年(1868年),清廷还发了上谕。
显然,推广火葬的一个最直接的理由便是珍惜土地。近期《看天下》杂志称:日本人就此堆出了共享坟墓,由东京都荒川区町屋光明寺的住持大洞龙德开拓。如树木葬,即在椿树或樱树下预备一个宽1.5米、深2米的共同埋骨洞,内中可放置5-10人的骨灰盒。2012年,树木葬的一期工程共设有500个共同埋骨洞,前来申请安葬于此的人却多达8000余人。如今,有16万人已提前为自己预订了尚未启动的树木葬二期和三期工程 。现实生活(诸如岛国的土地面积少、人口老龄化加剧、血缘观念日益淡薄)让日本人学会了妥协,接受了变化。 这种理念在我国台湾地区也出现了兆头。2011年初,50多岁的台湾牙医李伟文发起了一个“夏瓣生”(即“下半生”谐音)俱乐部,成员多为50岁上下的准老人,12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不同家庭共同出资,在台南市选了一块地,自建一栋老人公寓,取名“蜗居”。他们住在一起,一同交流,学习,旅游,生活,结伴老去。他们选择死后一起树葬 ,他们的宣言是:“让骨灰回归大自然”。 反观中国内地,甭说共享坟墓,就是作为我国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向,火葬也是步履维艰(在乡村尤为突出)。目前我国内地火葬率仅为48.4%,不良丧葬现象普遍存在,如偷埋、二次入棺及交钱换土葬等。有些人总认为中国幅员辽阔 ,没有危机感。我国国土确实广袤 ,然而,除了大片的森林和沙漠等,可耕用的人均土地并不占优势,人多地少,自古已然,于今为烈。据民政部门透露:我国每年最少修建2000万座墓穴,至少要占用10万亩土地,还不包括墓穴的绿化占地、公共设施占地,殡葬所占用耕地面积约1.6%-2%。正是在这一严峻的情形下,有必要为共享坟墓点赞一番。
作者 沈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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