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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2:07 |
两市年报披露拉开大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将重要事项进行预披露。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12月1日以来,两市有16家公司披露了利润分配预案,从目前这16家公司公告提及的内容来看,此前备受争议的“高送转”现象,有所缓解。
在这16家公司的公告中,送转股份最多的公司提及,将每10股转增9股,其它公司大多数则提及,转增股份数量,以每10股为单位计,要低于5股。此外,有多家公司同时发布了现金分红的方案。
政策引导作用显现
在这些发布和分红送转事项相关公告的企业中,除了发布分配预案的企业之外,还在公司尝试向投资者咨询意见。
一心堂曾发布公告提及,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而直接发布分红预案的企业,则大多提及,提出目前的分红送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的基础上,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减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些发布分红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而言,监管部门仍十分关注。
虽然在公告中,不少公司提及,提出分红送转预案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扩大公司股本规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还有公司对公司2018年全年的经营业绩状况进行了说明,以佐证此次预案的发布,是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生产运营、未来业务发展,以及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
但是,也有公司在发布预案之后,收到了监管部门的问询,例如,扬帆新材被要求“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净资产增长情况等,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是否匹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及决策过程,以及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筹划利润分配预案前一个月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2018年11 月份,公司特定股东披露减持计划,请说明公司此次筹划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而该公司在回复中则提及,“公司此次筹划利润分配事项不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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