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9-03-05 10:04 |
职工在工作中滑倒摔伤了腰,医生开具了病假单,照理应该在家好好休养,可经理却要求职工必须上班。日前,无奈的胡先生向本报投诉这“不讲道理”的经理。 据胡先生反映,他在本市郊区一家酒店当厨师已经大半年了。酒店与他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给的工资也令他比较满意,所以他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珍惜的。谁知,一件事让他对酒店有点寒心。那是临近春节的一天,他在厨房忙碌,结果因为地上太过湿滑,导致他滑倒。当时,他就觉得摔得有点狠,一下子人都站不起来了。同事们都围拢过来,七手八脚将他扶了起来,见他疼得厉害,腰直不起来,有人便找来了经理。经理让一个同事陪着他去了附近医院。一番检查后,还算好没有骨折,医生说是挫伤、扭伤什么的,给他开了点药以及一周病假,让他在家静卧休养。同事将他送回了家,他也托同事将病假单带给经理。才休了一天,他就接到了经理的电话,经理也不问他伤情,一个劲地说,酒店里人手不够,忙不过来,要求他明天必须到酒店上班。他说自己腰疼,怕支撑不了,希望把一周病假休完再说。经理却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只丢给他一句话:不上班就扣工资,一天不上班就扣两天工资。他也被经理的话吓住了。第二天,他戴着腰托吃了止痛片硬撑着赶到了酒店,幸好同事们挺关照他的,让他多歇歇,他便忙一阵歇一阵,总算是挨到了下班时间。自己上班也无法像原来一样正常工作,都要靠同事帮忙,他也觉得过意不去,便又找到经理,希望再休息几天,他稍好点就回来上班。经理却说,没几天就到春节了,过了大年夜最忙碌的日子,酒店就放假了,到时候他可以好好休息。如果一定要休息,不想干,他可以辞职,那么工资、奖金、年终红包什么的就别想要了。反正不管他怎么说,经理就是不让他休病假。咬着牙他又硬撑了一天,实在撑不住了,他就在员工更衣室里躺一下。过了大年夜,他回家就躺倒了。春节期间,朋友上门看望他,听了他的遭遇,都说这经理太不讲道理,说可以投诉经理。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翟律师对此进行分析。一是,职工有享受医疗期的权利。或许单位工作忙,但也要确保职工身体的健康和安全。胡先生的病假是由正规医院开具的,伤情也非作伪,且还是由同事陪同的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其病假有问题的,应当认可他病假。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二是,医疗期的工资不可随意克扣。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吴律师还提醒胡先生,他应该去申报一下工伤。因为根据规定,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胡先生的伤情可能构不成伤残等级,但是认定为工伤后,医药费等工伤待遇还是可以享受的。
作者 马永卿 崔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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