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19-04-01 11:10 |
服装文化是古代世界日常生活史不可或缺的内容,古罗马人服装的演变可以折射出罗马社会分层与文化变迁的状况。古罗马人的服装起初比较简单,在与意大利北部伊特鲁里亚人和南部希腊人的接触以及对外扩张的过程中,其服装逐渐从简单到复杂,穿着搭配也越来越讲究,基本可以归纳为托加(toga)、突尼卡(tunica)、斯托拉(stola)、帕拉(palla)、右肩系斗篷(lacerna)、带帽大氅(paenula)等几类样式。
托加是自由民出身的罗马男性的主要服装,也被称作罗马人的民族服装。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在《埃涅阿斯纪》中写道:“罗马人是穿托加的民族。”托加最早可能出现于王 政时代,通常用一大块羊毛织物做成,遮盖着从肩膀到脚的这部分身体。起初,古罗马的男女老少都穿托加。到共和后期,除了妓女会穿表示其职业的粗毛料深色托加外,只有男性公民才可以穿托加,因而托加成了男性公民的典型服装。到帝国早期,托加变得肥大而笨重,穿法也日益复杂,出现了褶皱和凸饰。此时的托加逐渐改变其作为人们日常衣着的功能,日益成为礼仪性的服装,成为上层精英喜爱的服饰。到了帝国后期,托加逐渐变小,但它仍然是罗马人的民族服装,皇帝和贵族们会穿着托加出席正式场合,参加重要活动。
突尼卡是一种套头衣,男女均可穿。一般是用两片毛织物在身体两侧和肩部缝合而成,留有领口和袖口,通常会在腰部系带,形成漂亮的衣褶,但在室内穿时则不用系带。若在公共场合,会把系带换成腰带,腰带上有钱包,用来装钱或贵重物品。古罗马男子通常穿长至膝的短袖突尼卡,女子则穿长至脚踝的长袖突尼卡。在衣料上,男子的突尼卡多用羊毛织物,而女子的则用亚麻布。随着丝绸的传入,到帝国时期,上层罗马人开始用丝绸做面料,并织有金线、绘有刺绣。
斯托拉是一种女式外套,模仿自古希腊服装希顿的女服,为古罗马已婚妇女及有罗马公民权的女子所穿。斯托拉通常用两块布料做成,在肩臂处用别针固定,在颈部留有开口。斯托拉的前后布料都比较宽,款式分有袖和无袖,有袖的斯托拉袖子一般会长及肘部。斯托拉通常穿在突尼卡的外面,长及脚踝。罗马妇女所穿的斯托拉的颜色相对较多,有红、黄、蓝、紫等颜色。
帕拉是一种模仿古希腊服饰希玛申的女式外衣,是一块长方形麻织物或毛织物,看起来像是外出时穿着的巨大披巾。帕拉通常被穿在突尼卡或斯托拉的外面。公元2世纪时,已有兼作面纱的穿戴方法。在寒冷的天气,妇女们会穿毛织物做成的帕拉;天气暖和时,则穿着用亚麻、棉花或丝绸等比较薄的布料做成的帕拉。帕拉的色彩如同斯托拉,也有红、黄、蓝、紫等颜色。
右肩系斗篷是一种从北欧地区引入的实用性较强的服饰,主要作用是防寒。下摆呈圆形,衣长略长于腰际线,多由短毛织物制成。古罗马人通常将其穿在托加外,穿时在右肩或前胸用别针固定,手臂可以自由地伸展。
带帽大氅是一种有帽子的大披风,类似于今天的套头式简易雨披,通常用来防寒、挡雨或旅行时穿用。带帽大氅的样式有几种,半圆、圆形和椭圆。带帽大氅多用两块或多块缝合起来的织物做成,如毛织物或动物皮革。中间留有一个开口,多为无袖。但也见有袖的带帽大氅,多用扣子或别针固定在肩膀或前胸。带帽大氅的实用性,使其不仅成为驻扎帝国北部边境士兵的军需品,也被基督教的僧侣所采用,后来成为一种礼服。
古罗马人的服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有其特定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功能。
首先,它是古罗马人身份地位的象征。古罗马往往会通过对穿着者资格的规定和不同装饰类型衣服的创造,把罗马人与外族人、公民与非公民、贵族与平民、自由人与奴隶、高贵者与低贱者等不同身份的人在外表上区分开来。如古罗马托加被赋予了社会性的象征意义,从托加的样式、质料、颜色和装饰就能明显地判断出穿着者的身份、地位、等级和职业。托加有不同样式,而只有上等阶层的人才可以穿用上等毛料以及丝绸做成的托加,劳动者所穿的托加通常是用比较粗糙、颜色比较暗的毛料或者麻织物做成的。颜色在古罗马服饰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普通成年公民所穿的托加是简朴而没有装饰的,是天然毛料的颜色;平民的服色多为深灰、浅灰或褐色;参加选举的候选人穿着纯白色的托加袍,以引人注目;古罗马贵族、执政官、皇帝、将军等有很高社会地位的人所穿的托加喜爱以紫色作为服色(拉丁文purpura有学者翻译为紫色,也有学者翻译为猩红色)。对罗马人来说,紫色意味着诱惑和财富,象征着高贵和权力。紫色颜料通常来源于著名的推罗紫,提取自地中海的一种水生贝类,价格十分昂贵,只有富有的人才穿得起。奥古斯都十分关注罗马人的服饰。他规定,只有公民可以穿托加,并要求公民在广场必须穿托加,不允许任何人穿着深色的斗篷坐在剧场里。这些有关服饰的规定成为其维护罗马等级制度和加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
不过,古罗马人的社会地位是可以流动的。与其法律地位不同,罗马人的社会地位比较模糊,更加容易变化。古罗马被释放的奴隶有资格穿上托加,这是对其新身份的肯定。被释奴虽然在法律上的地位仍然比较低,但他们中间不少人试图通过身穿华丽的服装来展示自己的财富,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其次,它也是表现社会性别角色与关系的符号。“社会性别”概念指的是社会文化中对男女两性差异和行为特征的理解。古罗马人的服装表达了他们对性别角色的期望,也体现了古罗马社会的性别关系。
按照罗马人的传统道德观念,男人应该是强壮威武的,富有男子气概。在他们看来,托加是男子气概、公民权、公民职责和流传下来的价值观的象征。当罗马公民出现在广场、法庭、赛场等公共场所时,都要穿着托加。男子气概对罗马男子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一个男子没有男子气概,他就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如果一个男子穿着女子的衣服,他会丧失向公众演说的资格。
妇女们的衣着也要符合传统道德的要求,符合其谦逊、顺从的性别角色。古罗马通奸法通过突出女性穿托加与丑行的联系,以及斯托拉与受人尊敬女性之间的联系强化了人们对妇女性别角色的期望。奥古斯都时期,女性穿着深色托加就意味着她们是妓女或者奸妇,这标志着她们没能履行自己的女性角色,是一种公开的谴责。
在古罗马,妇女最有价值的角色是家庭主妇。在古罗马人看来,主妇应当是一个贞洁的、承担起养育子女和照顾家庭职责的妻子,并能用其谦逊的良好形象而成为她的孩子们的榜样。斯托拉象征着主妇所具有的理想品德,它被限定只有令人尊敬的妇女才能穿,朱里亚法明确禁止妓女穿斯托拉。古罗马的妇女外出时,会用帕拉遮盖住自己的身体和头部,以免引起他人注意。同时,帕拉也是丈夫对妻子权威的一种象征,因为如果一位已婚妇女外出时忘记穿帕拉,这就意味着她自己“退出”了婚姻,她的丈夫可以此为理由与其离婚。由此可见,服装不仅反映了罗马男权社会的本质,也表达出罗马法律对受人尊敬的妇女的保护和对妓女的排斥。
总之,作为一种象征符号,服装在古罗马社会中具有建构身份等级和性别角色等方面的文化含义。此外,古罗马服装样式的变化,是多种文化相互融合的一种外在表现,反映出古罗马文化是在拉丁文化、伊特鲁里亚文化和希腊文化等相互影响与交融下形成与发展的特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