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媒体的合力“围剿”下,“年收入12万元加税”的谣言终于平息。“这几天光顾着心慌了,那个被谣言歪曲的文件,都没来得及看。既然媒体澄清这个文件不是12万元加税,那它究竟讲了一些啥内容?”回过神来的“吃瓜群众”,好奇心终于“满血复活”。
您没来得及细看没关系,这份长达8700多字的文件,麻辣财经已经替您仔细读过了,大家最关心的内容也整理出来了。对,就是这么贴心。您的关注,就是我们的动力!
文件的主要内容不是“加税”,而是“增加居民收入”
这份国务院文件是一个实施意见,全称是《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一上来就是“干货”,写得清清楚楚: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
简单归纳起来,就是一个意思: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让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增加居民收入这么重要的事情,文件里说了不止三遍,不知为何还会有人误读为“加税”。要说这眼神差的,真不是一点半点。
一位参与起草该《意见》的有关部委人士也向记者证实,《意见》的出发点,是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避免我国在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中,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按照我国既定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从现在到2020年时间所剩不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显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难点在哪里?《意见》是这样表述的:
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也正在向收入分配领域传导。既要降低经济运行成本、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又要提高居民收入、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任重而道远。
换句话说,就是现在不少企业利润低、日子不好过,单位里也没有多少“余粮”,再给员工涨工资力不从心。怎样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呢?《意见》提出的路径,就是文件的标题: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每一张钱后面对应的是“财富”,创造得多才能分得多
麻辣财经工作室的年轻同事小张,看了这期题目兴冲冲地说:“收入倍增我准备好了吗?恳请您把‘吗’字去掉,我准备好了!别说倍增,就是增个二三倍我都准备好了!” 麻辣姐当即打断他:“你是准备好数钱了吧?光有这个准备,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提高居民收入不是“空中楼阁”,更不是印钞票、发钞票那么简单,因为每一张钱的背后,对应的都是“财富”。个人收入增长,必须建立在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你要想挣得多,就要创造得更多。
为了鼓励大家多劳多得,《意见》提出了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来拓展居民增收渠道。七大群体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等,就是想让能力强的人发挥带动作用,提升劳动的含金量。
比如,建立技能人才、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带动普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对于那些收入低、但又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不吊胃口、不养懒汉,鼓励他们就业,通过自身努力来增加收入。
增收渠道包括:提高工资性、经营性收入,合理提高转移性收入,有效保护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益,着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这意味着,除了上班拿工资,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也是要“着力增加”的一个重要部分。那啥是财产性收入?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都算。动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包括房屋、车辆、收藏品等。这么一说,你是不是觉得该做点准备,把家里的财产好好配置一下,让“钱生钱”呢?
收入翻番既要个人努力,政府也要提供强力支撑
当然,增加就业的好岗位,提升劳动者技能,包括增加财产性收入,不能光靠个人努力,政府也要提供支持和支撑。这方面,《意见》在出台“七大激励计划”的同时,还提出了“六大支撑行动”。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为重点,制定政策为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比如,推进户籍、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低收入人群实施托底保障等。
对财产性收入的支撑,主要是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这个麻辣财经就不多解释了,您能领会多少算多少。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六大支撑行动中,还有一个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内容是跟“税”有关的:
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也就是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并不是每个人的收入“原地翻倍”。原来每月收入5000元的,翻倍变成1万元;原来收入2万元的变成4万元。如果是这样“翻”的话,本来这两个人的收入差距是1.5万元,翻倍后收入差距变成了3万元,贫富差距拉大不利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所以,要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原则,通过税制设计,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征税力度,让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使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橄榄型。就是两头小、中间大,即穷人和富人都很少,中等收入的人是大多数,这样的社会才是最有奔头、最有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