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沪港通开通以来,A股和港股便开始有了紧密联动,在A股和香港均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则备受关注。在沪港通交易机制下,这类股票的两地联动效应更强,跨市场操作苗头出现。 中国基金报 记者 孔山而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1月18日通报,日前中国证监会成功查处首例利用沪港通跨境操纵市场案件。在该案中,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非法获利近3亿元,严重损害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严重损害了市场其他投资者利益。
具体是这样的:
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
小商品城(
8.480,
0.01,
0.12%)”,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本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2010年以来,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被证监会多次调查和处罚。此次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外配合,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其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其他投资人利益,市场危害巨大,影响十分恶劣,依法应予严肃查处。
证监会通报的这起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进行跨市场操纵案件重点在这儿,“此次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外配合,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
由于香港和内地在市场生态、交易规则、法律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最近几年,两地证监会通过定期会晤、个案会商、人员互派等多种方式增进双方互信了解,已经在密切协作、联手遏制跨境违法犯罪方面形成了高度共识。其实在11月4日,证监会已经公开表示,最近,跨境操纵市场的苗头引起两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在“互联互通”背景下,香港证监会将与中国证监会保持密切合作。近期,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在内地首次联合召开组织打击证券期货新型操纵市场案件专题执法培训班。
当时介绍了三种跨境操作案件:
一是通过结构化杠杆产品跨境撬动巨量资金,滥用资金优势操纵市场,危害金融稳定;
二是绕道香港开立多个境内外账户“跨境布局”,欺诈性更强;
三是利用境外服务器在境内市场高频双向申报、频繁撤单或者自我成交,滥用技术优势破坏公平原则。
沪港通开通以来,A股和港股便开始有了紧密联动,在A股和香港均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则备受关注。在沪港通交易机制下,这类股票的两地联动效应更强,跨市场操作苗头便开始出现。
港股通标的股有268只,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及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的H股。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180指数(
7355.8743,
-40.11,
-0.54%)、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共568只股票。
一位私募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以XXX股为例,该股在A股和香港均上市,某人先埋伏在A股,然后用相对较少的资金巨量将港股的XXX拉起来,港股大涨,A股接着涨,吸引散户跟进,这是某人高位抛售A股获利。或者反过来操作,由于A股能拉涨停,先把A股拉涨停,在涨停板频繁挂巨单又撤单,造成资金要大量进入的假象,A股涨停之后,港股也会大涨,提前在港股埋伏的资金也便能在高位抛出。
该私募人士表示,港股还可以、期货结合,个股期权结合,频繁地买单撤单,造成巨量往上买,同时港股可以做空,在高位做空,跌下来做空也赚钱。港市允许日内回转交易,投资者可以对一只证券进行来回无数次买卖交易。
总之,手段无非自买自卖造巨量,频繁挂巨单又撤单,多帐户操作,跨市场操纵同只股票,利用期货,融券,个股期权,涡沦等操纵同只股票,或紧密相关的多只股票。
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环境下,不法投资者可能绕道境外实施反向操纵,证券期货跨境违法犯罪的手法更加隐蔽。操纵市场制造人为交易,严重破坏市场定价功能,是全球监管机关的执法重点。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金融业务不断创新,操纵市场与新的交易机制、新的金融工具和新型市场业务如影随形。相比传统操纵行为,新型操纵更加隐蔽、复杂,对普通投资者特别是通过互联互通机制参与跨境交易的投资者欺骗性更大。
在今天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对操纵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对任何企图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不论行为人何种身份、隐身何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于多次涉案、屡次违法的人员,已将其行为录入市场诚信档案,并在市场监控环节重点盯防,一经发现再次违法违规,必将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