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产险完成业内首笔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投保,投保方为一家总部位于华东的保荐机构,这为推动保险企业利用创新金融保险产品深入证券业风险管理体系、助力国内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再迈进一步。
所谓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即由相应发行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中构成欺诈发行而引起的保荐机构责任。2016年1月始,证监会发行制度改革,明确规定“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进一步强化首次公开证券发行中介责任,遏制欺诈发行行为,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权益保护措施。
针对这一新增风险敞口,平安产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沈乐行介绍,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支持,平安产险组成保险行业共保体,市场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通过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切实为保荐机构化解风险。
为进一步了解和解决保荐机构的风险管理需求,搭建保险行业与证券行业间的互动平台,平安产险还联合平安集团旗下平安证券共同主办了“2016年度保荐机构先行赔付风险管理论坛”,围绕保荐机构关于先行赔付这一风险管理的新课题展开探讨。
平安产险副总经理曹六一表示,平安产险未来将继续坚持“客户导向、行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从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为标志和开始,持续推动金融行业和特殊风险领域的产品创新,将金融创新保险产品作为风控的有效工具为证券行业风险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助力证券业稳定发展。(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