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查办了一起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的“忽悠式”重组案件,并拟对该案违法主体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对该起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
对于该案件,证监会查明了如下事实: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同时,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由于稽查执法力量及时介入,此单“忽悠式”重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违法阶段,没有最终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资产流入A股市场。
张晓军指出,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至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张晓军说,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于该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深挖严查,发现违法坚决予以查处。
此外,张晓军还表示,证监会将全方位、全链条地加强对重大重组的监管,既要充分发挥重大重组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功能,又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