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吕女士是一家淘宝小店的店主。不久前,吕女士向劳动报反映称,自己遭遇职业打假人的恶意索赔:一位买家在购买商品后申请退货,并向工商投诉吕女士所售商品的吊牌上没有具体信息,卖的是“三无产品”,并以电话轰炸作为威胁要求吕女士“退一赔三”,私下赔偿1000元。记者就此问题向市消保委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称,执法部门不支持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消费和举报。同时指出,对于新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三”不能一概而论,经营者是否无心触犯、是否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等也会纳入执法考量。
淘宝店衣服无吊牌遭职业打假人索赔千元
据吕女士称,6月19日,一名辽宁淘宝买家在吕女士店内购买了一件衣服130元。没过几天,该买家收到货后就立即申请退货。与此同时,吕女士接到工商电话告知被顾客投诉,工商工作人员直言吕女士是碰到职业打假人了,并提供了投诉人电话以及投诉店铺商品的订单编号。“我根据工商那边提供的投诉人电话打过去质问买家投诉我什么,买家说根据新消法投诉你三无产品,我说我的衣服没吊牌吗,对方说有吊牌就不是三无产品了吗?想解决问题,那你赔偿我1000元吧。”吕女士回忆说。
吕女士表示自己经营的淘宝店主要是卖衣服,衣服都来自正规的厂家,并且发货仓库地址也是在广州,并不是职业打假人所说的三无产品。但与此同时她也强调自己所卖衣服有透明包装和吊牌,虽然没有印具体产地和面料信息等,但在网店的商品详情中均明确列出。
吕女士称,两人在协商过程中,对方的态度十分强硬,在未得到赔偿承诺后,对方开始了电话轰炸。“一个下午打了我100多个电话,”吕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已申请淘宝小二仲裁,并已向派出所报案。吕女士还告诉记者,在遭遇职业打假人后,她也向电商交流群的朋友请教,没想到发现最近有不少同行遭遇恶意打假。“从天猫转移到了我们淘宝小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给对方赔偿来息事宁人。”吕女士说。
专家:店家确有问题但不支持恶意打假
“店家肯定是有问题的。”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钟黎慧律师向劳动报记者表示。据了解,依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该标准规定,服装吊牌印刷应具备以下几项内容: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号型、纤维成分和含量及洗涤方法等五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也规定,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记者就此问题向市消保委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称,执法部门不支持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消费和举报。但同时指出,“三无产品”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基于交易习惯,现已成为约定俗成的讲法,对于买卖双方也具有约束力。“没有吊牌或吊牌信息缺失,意味着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会加大,可主张店家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退货。”
上述工作人员同时指出,对于新消法中规定的“退一赔三”等赔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个案分析。同时建议经营者尽快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尽快对自身经营行为自查和改正,经营者是否无心触犯、是否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等也会纳入执法考量。(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