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02阅读
  • 0回复

山东德州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限价又限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wcg112233

UID: 318653

 

发帖
49881
金币
104983
道行
1736
原创
6
奖券
1120
斑龄
51
道券
557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5047(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1-10
最后登录: 2023-03-01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1
— 本帖被 yxmm00 执行加亮操作(2017-10-21) —
19日德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从2017年10月至12月,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各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得超过2017年7月份商品住房均价。
《通知》指出,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及人口等因素,做好本地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规模;尽快编制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土地供应,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稳定市场预期。要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对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合理控制供应土地节奏,适当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要平衡好供需关系,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确保住房供应的刚性需求。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