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这一形势,2013年,国务院发文成立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融法专家徐孟洲教授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监管协调机制只是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监管协调的过渡形式,缺乏强制力,权威性也容易打折扣。
“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服务层出不穷,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当下金融业发展的需求。未来肯定是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监管的机构。”徐孟洲当时说。
去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又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业界认为这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曾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资本市场出现的问题证明了混业经营是大趋势,我国实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是现阶段出现很多矛盾的重要体制性因素。因此,金融监管需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此次改革将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能合并,而未涉及“一行三会”中的证监会,原因何在?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会长楼继伟解读说,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以及自身风险匹配能力方面“保险”和“银行”有类似性,两者都管理自身的资本收益匹配、风险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而证监会是管信息披露真实性,特别是管欺诈,属于投资消费者保护范畴,它对证券公司没有资本金要求。银保合并有相近性,而证监会不一样。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当前金融混业发展特征明显,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中国会顺应这种潮流,但不可能一上来就完全统一,银行和保险的结合可能是第一步。原标题:分久必合:中国金融监管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