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七年已累计亏约3亿;保费“依赖”大股东,保费规模远低于当初规划;总经理职位已空缺近20个月
12月2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两项信息,创始股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拟分别转让所持长江财险2亿股和2.24亿股股份,合计占其35.34%的股份。而在此股权转让背后,成立七年的长江财险业绩表现与成立初期的规划大相径庭,目前已累计亏损约3亿元,与此同时长江财险曾因关联交易等问题收到监管函,目前总经理职位已经空缺近20个月。
强大股东加持,业绩累计亏3亿,与规划大相径庭
“长江保险股东实力强大,股东单位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技术、人才、资金和保费资源,为保险业界关注、瞩目和羡慕。”在2011年10月28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时任长江财险董事长李亚华表示,希望2012年实现保费收入2.5亿元,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近5亿元,争取达到盈亏平衡点,略有盈利。2014年实现保费收入10亿元,争取当年盈利近7000万元。2015年争取盈利过亿元,并实现累计盈利。“在公司成立6年之后,我们希望公司达到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规模,即每年实现保费收入30亿-50亿元,每年实现利润3亿-5亿元,职工近5000人,使股东资本回报率在30%以上。”
2011年11月18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财险”)在武汉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股20%)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67%)、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67%)、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67%)、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4%)等五家大型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由于长江财险从获批筹建到开业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李亚华将其概括为“长江速度”。
不过,从7年后的数据对比来看,长江财险的规模未能达到预期。记者梳理长江保险历年年报数据看到,长江财险在2011年至2017年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7.97万元、1.16亿元、2.91亿元、5.06亿元、6.87亿元、8.4亿元和7.68亿元。2018年的前三季度,长江财险合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约6.78亿元。也就是说,从成立至今7年的时间,长江财险累计的保险业务收入才达到当初预想的每年能达到的保费水平。
按照银保监会披露的2018年前10月财产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在88家中外资财险公司中,长江财险以约6.67亿元的保费收入排名第54位,是财险行业的“陪跑者”。
除了规模之外,长江财险的盈利情况也没有完全按照李亚华的规划走。年报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长江财险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347.54万元、1168.09万元、-103万元和892.8万元。
2015年,长江财险换帅,杨晓波接替李亚华成为董事长。杨晓波在长江财险2016年度工作会上说,“2015年,保险业迎来历史上盈利最好的一年,保险业整体净利润创历史新高。”不过,按照长江财险公布的2016年年报(更正版),2015年长江财险亏损了0.38亿元。在紧接着的2016年和2017年,长江财险又分别亏损了0.62亿和1.1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该公司的合计净利润约为-0.99亿元。从整体的盈利数据来看,长江财险目前不但没有实现累计盈利,反而累计亏损达到约3.03亿元。
长江财险2018年工作会的新闻稿中列出,2018年公司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包括“做优市场业务,努力确保大幅减亏”、“做强股东业务,提升股东业务盈利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投资业务,努力赶超行业平均水平”等。
在一位保险业观察人士看来,股东退出一般可能因为管理权、利润索取权及险企的发展前景,如果险企蛋糕没有做大,发展不是很顺利,股东退出也很正常。
“依赖”大股东,国电集团每年贡献超3成保费
股东业务,曾让长江财险有快速起步的基础,也成了其稳定的保费来源。
长江财险在2011年报中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将2012年保险项目通过共保方式,分别由长江保险和永诚财险承保,其中,长江保险保险费金额约人民币8400万元”。而根据长江财险披露的2012年年报数据,长江财险当年实际承保的保险费金额约为9153.35万元。这一保费规模,占到了长江财险2012年保险业务收入的79%。
在接下来的几年间,虽然来自大股东国电集团的保费占比有所下滑,但依旧维持在30%以上。
按照长江财险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披露的年度报告,来自于国电集团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分别为不超过1.2亿元、1.9亿元、2.15亿元、2.637亿元和2.808亿元,分别约对应其当年总保险业务收入的41%、38%、31%、31%和37%。
从长江财险公开披露的资料来看,大股东国电集团在其经营中的话语权并不弱,其与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长江财险34%的股权。
2016年3月29日,国电资本控股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栾宝兴赴长江财险调研指导工作。在座谈中,长江财险董事长杨晓波表示,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领导班子有信心和决心完成集团公司、资本控股公司下达的2016年各项任务。
此后的8月17日,国电资本控股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陈景东也赴长江财险调研。他要求长江财险要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不亏损;大力推进增资扩股,严格按照董事会时间表进度完成等。
不过,长江财险也曾经因为关联交易的问题受到监管处罚。2017年10月26日,原保监会披露关于长江财险的监管函,指出该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一是关联方信息档案对关联方识别不全。二是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中,存在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的情形。三是未及时向保监会报送并公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四是2015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中缺少主要股东关于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书面声明。”
据媒体报道,对于上述监管函指出的内容,长江财险表示,已根据监管函内容按时进行了整改。
总经理职位已空缺近20个月,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的监管函也指出了长江财险“经营管理层运作不规范”的问题:公司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超过三个月。而时至今日,长江财险的总经理一职仍空缺,现任临时负责人孙明清的履职时间也已经接近半年。
2016年4月,长江财险的总经理郑则鹏因工作调整辞职。此后的6月份,长江财险董事会通过议案,拟聘任彭柱石为总经理。不过,直到2017年3月份,彭柱石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才被保监会核准。而仅仅两个月左右,彭柱石又因故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大股东推荐,由宋静刚同志作为经营管理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并从2017年4月26日起开始履职。”长江财险在信披报告中写到。
然而,宋静刚的任职资格在今年6月份被银保监会否决。银保监会称,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一些媒体推测认为,宋静刚缺乏金融保险机构的从业经历。
在宋静刚的总经理职务搁浅后,长江财险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孙明清又进入总经理的候选人名单。长江财险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信息称,决定由孙明清作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并从2018年7月4日起开始履职,履职期限为3个月,至2018年10月3日。
公开的资料显示,除了彭柱石外,郑则鹏、宋静刚及孙明清均有国电集团的任职经历。其中,郑则鹏曾任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营官,宋静刚曾是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孙明清曾任国电华中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主任、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不过,在履职三个月后,长江财险不得不延长孙明清的任职时间。10月12日,长江财险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总经理选聘正在进行中,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延长孙明清临时负责期限,延期至拟任总经理到任为止。”